勞動部助新鮮人就業:最高發3萬元就業獎勵金,雇主可領僱用獎助金、補助訓練費用|職場新訊

因應今年國內新冠肺炎衝擊就業市場,勞動部針對應屆畢業生投入職場提出「應屆畢業生就業促進方案」,協助青年投入職場、鼓勵雇主僱用青年和加強青年職場能力,提供雇主僱用獎助金、青年尋職津貼、穩定就業獎金、就業獎勵津貼等多項措施。

文/《職場力》小編 整理

應屆畢業青年就業促進方案重點整理(附表格)

由於今年國內就業環境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目前全國警戒雖已降至二級,但仍影響18萬名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機會,因此勞動部提出「應屆畢業生就業促進方案」,並於8月12日在行政院會中拍板。

預計勞動部從三大面向著手:

  • 協助青年投入職場
  • 鼓勵雇主僱用青年
  • 加強青年職場能力

勞動部提出的措施包括尋職津貼、穩定就業獎金、就業獎勵津貼,其中就業獎勵金最高發給3萬元。

項目方案
助就業協助青年投入職場
鼓勵雇主僱用青年
加強青年職場能力
措施求職青年:尋職津貼、穩定就業獎金、就業獎勵津貼
雇主:雇主僱用獎助金
目標協助18萬應屆畢業生與青年尋職、穩定就業
加強青年職場能力根據青年需求推介重點產業訓練課程,促進訓用合一,並補助訓練費用、學習獎勵金、雇主訓練指導費。

就業獎勵金最高發給3萬元,適用條件、申辦方式看這裡

行政院官員表示:就業獎勵金是鼓勵應屆畢業青年積極求職,只要符合條件(適用對象必須在計畫規定期間內,如今年6月15日到9月30日期間就業),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天,即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天,將再加發1萬元,因此合計最高可發給3萬元。

適用條件

  • 年滿15~29歲本國籍青年
  •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者畢業
  • 持教育部、就讀國內學校認定為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 或於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2020年6月15日(含)後退役

申辦方式

  1. 線上先登錄:即日起於「勞動部官網/疫情紓困專區」登錄
  2. 線上傳文件:
    • 應備文件:申請書、畢業證書影本、身份證明文件影本、青年存摺封面影本
    • 資格符合且文件齊全後,分署核發就業獎勵

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就業獎勵計畫再精進,適用對象納入109年畢業役男

勞動部的新聞稿亦指出,考量因疫情因素,導致去年畢業生服役期間受到影響,以及應屆畢業青年於服役前求職較為不易等因素,勞動部於110年8月4日修正發布計畫,特將去年應屆畢業且服義務役役畢者(簡稱109年畢業役男)也納入適用對象,鼓勵青年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

勞動部進一步補充,計畫適用對象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的就業日期,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11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
  2. 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已就業,且於110年6月15日(含)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3. 111年6月30日(含)前退役,並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

符合1.及3.類情形者,受僱期間的認定,自青年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之日起算。符合2.類情形者,則自110年6月15日起算是否就業滿90日及180日。

鼓勵雇主僱用青年,可得雇用獎助金

在協助青年就業的過程中,勞動部也針對雇主祭出利多政策:鼓勵雇主僱用青年,雇主可得雇用獎助金,協助青年發展職涯。

並且為加強青年職場能力,根據需求可推介重點產業訓練課程,促進訓用合一,並補助訓練費用、學習獎勵金、雇主訓練指導費,讓青年能成為企業的「即戰力」。

諮詢相關資訊

若您想進一步瞭解「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也可至勞動部「疫情紓困專區」()或「台灣就業通網站」的計畫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或電洽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瞭解更多申請資訊。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873、1883
  •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分機1823、1221、1213、2112、1921
  •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2362-2369
  •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321、1328
  •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2302、2306、2327-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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