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國保)是針對25~65歲,沒有參加勞保、農保,軍公教人員保險的國民,所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一旦離職、失業,勞保中斷後,國保自動生效,就會收到繳費通知,不少人把它放在一邊不予理會,還有人戲稱這是「失業懲罰金」。到底國保要不要繳呢?本文為你解析。
整理報導 / 104高年級 圖 / Karolina Kaboompics
許多人以為繳國民年金,就是到65歲時可月領一筆退休金,但其實國保的保障不只有「老年年金給付」,還有另外四大保障:第一是身心障礙年金,於參加國保期間因受傷、生病或意外事故,被醫院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而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就可以領身心障礙年金。第二個保障是遺屬年金、第三是身故喪葬費,遺屬年金和身故喪葬費都是被保險人死亡後可以請領。第四是生育補助,一胎可請領兩個月的生育補助,目前國民年金每月的投保金額是19,761元,生育補助就可以領到39,552元。符合給付請領條件的人,不管參加國保有多久,都可以依規定請領給付。當然,你沒有繳費或欠繳保費,這些保障就無權請領。
目前國民年金每月投保金額為 19,761 元,保險費為10%。保費分為被保險人自付和政府補助兩部分,會依據收入別、身心狀況不同、保費負擔比例而有不同,一般民眾由政府補助40%,自付 60%,計算下來,每個月政府補助790元,自付額則是1,186元。
根據統計,目前國民年金的繳款比例不到50%,年紀愈輕的繳費比例愈低。不繳國民年金會怎樣嗎?其實政府不會強迫你繳費,就算收到逾期繳費通知,你不理它,不去繳,超過10年,就不得補繳保費.這也是多數人不理會國民年金繳費單的原因。但是都沒有繳費,等於沒有有效的保險年資,未來也不能請領任何年金給付。
雖然說不繳費不會被罰,但有結婚的話,你的另一半卻可能被罰喔!國民年金法有規定,配偶需要負連帶繳納保費的責任。勞保局曾在2020年9月隨機挑選200名國保欠費者,並發出催繳通知,若30天內仍沒有繳清保費,就會再對其配偶開出催繳單;而若其配偶在催繳單開出後,30天內也沒繳完保費,就會被開罰。初次會開罰3千元,之後再欠費12個月,罰鍰金額再增加3千元,最高可至1萬5千元。
但受罰的配偶若是罹患重病、被家暴、經濟困頓、被保險人年所得達50萬以上,或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以上.....等,只要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就可免繳罰款。
進一步來分析,不繳國民年金會有何影響?以下分幾個狀況說明:
狀況一:處在工作轉換期
如果暫時失業,處在工作轉換期,且預估再回到職場的時間並不長,假設你中斷勞保期間為15天,因為國民年金的保費是按日計算,每月以30日計,所以15天的國保繳費金額是593元(1186元/2),因金額不是很多,且對累積國保年資沒有太大貢獻,因此,收到國民年金繳費通知時,可自行決定要不要繳費。
狀況二:離開職場,轉為自僱者
國保和勞保兩種制度比較起來,還是勞保的給付項目和金額較有利於被保險人,因此,若你離開職場,從事自營商或自由工作者,建議你可找職業工會加保勞保,延續勞保年資,並運用每年調高15%投保薪資的方式將投保級距調至最高的45,800元,於65歲領老年年金給付時,領的會比國保多很多。
狀況三:離開職場,且暫時不工作者
如果你已擁有勞保年資,且未滿15年,不再工作也無法加入職業工會延續勞保年資,建議你就加保國保。依據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規定,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者,於65歲請領時,不得採年金(月領)方式請領;如果勞保及國保投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仍可各依該保險年資,同時領取國保及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享有雙年金的保障。
舉例來說,王女士先前在企業任職7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6,300元,為了照顧年幼的孩子選擇辭去工作,之後加入國保,她的國保年資有25年。將勞保及國保年資併計已達32年,符合年資滿15年的規定,因此65歲可分別請領國保及勞保的老年年金。
在這裡也提供大家一個資訊,做為要不要繳國民年金的判斷。國保每月繳費金額是1,186元,一年繳費14,232元。而國保的保險年資每增加1年,每個月就可多領257元(19761元 x 1 x 1.3%),一年可多領3,084元。算一算,國民年金老年給付只要領超過5年就回本了。
除了以上的分析說明,有欠繳的民眾,也可以衡量一下自己的工作收入、投資理財收益和退休財務需求來決定要不要補繳。
有人擔心不繳國民年金到時是否會影響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答案是「不會」。國保和勞保是分屬兩種不同的社會保險制度,互不影響。
如果你好幾期或好幾年沒繳,決定補繳,一時要繳很多錢,壓力很大的話,政府也提供3個方法:
1.申請保費補助:家庭總收入較低者,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資格認定,提高政府補助保費比率。
2. 申請分次補繳:未逾10年補繳期限的保費,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多張較低欠費金額的繳款單分次補繳,但逾期繳納保費期間須加計利息。3. 申請分期繳納:符合「欠費3,000元以上」且公告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和50萬元以下(年滿65歲或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不受此限)」可申請。分期繳納以1個月為1期,最多40期,各期應繳納金額不得低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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