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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 1407次觀看

颱風天想叫外送?北市勞動局:若宣布停班應「停止外送」,違規業者最高罰10萬|職場新訊

颱風天如果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還能叫外送嗎?台北市勞動局提醒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根據《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立即通知外送員停止外送服務,如有違反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也提醒各行各業有外勤作業之必須應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保護勞工工作安全。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中度颱風「卡努」逼近,氣象局預估8月2日下午5點半發布陸上颱風警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特別呼籲臺北市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應格外加強安全措施,以預防颱風可能帶來的災害。

而勞動部職安署也提醒雇主颱風期間應加強工安措施、避免或停止勞工從事外送或外勤服務。而其他如新聞採訪及災害搶救等必要之外勤作業,則應事先評估危害,置備適當個人防護具、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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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

有關「外送服務」,北市勞動局表示颱風期間雇主應考量外送作業的風險合理派單,並給予必要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而臺北市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根據《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立即通知外送員停止外送服務。如有違反規定依《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

上下班所經地區宣布停止辦公,勞工無法出勤不得視為曠職

颱風期間是否出勤之相關疑問,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說明,依照現行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勞工無法出勤時,雇主依該要點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於出勤紀錄以颱風停班註記。

除此之外,事後也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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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也提醒各行各業如有從事外勤作業之必須,雇主應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保障外勤工作人員工作之安全。而勞工朋友如於颱風天執行外勤職務發現明顯且立即的危險時,可立即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以生命安全為重。

  • 參考法條
    • 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外送平台業者於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並通知外送員。但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不在此限。
    • 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外送平台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四條或第六條規定。
      二、違反第五條規定。
      三、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有關機關依本自治條例所為之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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