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勞資會議」?可以決定公司營運方向嗎?一文帶你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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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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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其實是受法律明文規定的企業內部溝通平台,主要功能是「協調勞資關係」、「預防勞資爭議」,核心功能是每3個月(或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內容包括勞動條件、加班、工時調整等等,資方可藉此會議理解勞方需求、聽取建議,並對重要事項進行同意與決議,是重要的勞資溝通橋樑。

文/《104職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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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是什麼?

接到公司人資單位的邀請,希望你出席「勞資會議」,這代表要進行勞資協商或是以勞工的身份去談判嗎?可以在裡面提案反應公司的真實輿情,或是建議調整經營方向嗎?到底什麼是「勞資會議」,很多工作者其實是一知半解的。

104職場力為您整理包括勞動部、勞工局針對「勞資會議」所提出的詳細說明,包括法規所賦予的權利、召開會議時的應行注意事項、會議紀錄的參考格式,甚至很多人忽略的「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應該要檢附勞資會議的相關文件」,帶您一次了解這項特殊的會議制度。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是什麼?雇主未召開會被處罰嗎?|法律小教室

什麼是「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其實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規定,事業單位應召開、由勞方代表和資方代表都與會的會議。

法條說明舉辦目的為:「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勞動部也進一步說明,勞資會議是企業內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一種管道,企業設立勞資會議可達到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並防範各類勞工問題於未然之目的。

為了便利事業單位能夠依法召開勞資會議,也在勞動部網站中特別設立專區,供勞資雙方可以查詢相關內容來依循辦理。

【勞資會議】快速重點一次看

  • 頻率:至少每3個月召開一次。
  • 出席人數: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出席。
  • 決議:需雙方代表共識,無法達成共識時,應有出席代表4分之3以上同意。
  • 紀錄:會議記錄需由主席及紀錄簽署,並應發送給全體代表(建議應存檔以備勞檢)。
  • 主要議程:通常主要是3種議事範圍
    • 報告事項
      • 上次會議決議追蹤:辦理情形回報。
      • 勞工動態:人數變動、離職率統計。
      • 經營狀況:企業生產計畫、業務目標、市場經營狀況。
      • 福利與環境:勞工活動回饋、環境衛生改善進度。
    • 討論事項(公司重大決策)
      • 勞動條件與工時:變形工時、延長工時、輪班制、特別休假等規定。
      • 勞資關係與合作:工作場所遇到的困難、工作效率提升。
      • 勞工福利籌劃:旅遊、員工教育訓練、育嬰托兒設施、福利項目增減。
      • 工作規則:工作規則之制定、修正。
      • 法規遵循:退休、撫卹、職業災害補償。
    • 建議事項(臨時動議):由勞資代表提出臨時的議案或對公司的建設性意見。


「勞資會議」的召開流程?出席人如何產生?

「勞資會議」的會議流程

「勞資會議」一般的召開頻率是「每3個月至少召開1次」,並採「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出席」原則。

常見的流程如下:

  1. 會議7日前發出開會通知、3日前分送提案,並確定議程
  2. 會議召開時,原則上由勞資代表「輪流」擔任主席,維持公平。
  3. 議事:常見為三大類,詳見下方段落說明。
  4. 議決:勞資雙方取得共識決,或是3/4多數決
  5. 會後應製作「勞資會議紀錄」,記載下列事項,並由主席及紀錄人員分別簽署:
    • 會議屆、次數
    • 會議時間
    • 會議地點
    • 出席、列席人員姓名
    • 報告事項
    • 討論事項及決議
    • 臨時動議及決議
  6. 紀錄應由主席及紀錄簽署並保存5年。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資代表」如何產生?

勞資會議的代表產生方式為「資方指派勞方選舉」,人數為各2至15人(視公司的規模而定,如100人以上公司各不得少於5人),資方由雇主指派熟悉業務者擔任;勞方需經由全體勞工選舉產生,有工會者由工會推派,無工會則透過直接選舉,且需注意性別比例(單一性別逾二分之一者,代表至少占三分之一)。

  1.  資方代表:
    • 方式:一般多為雇主直接指派。
    • 資格:事業單位中熟悉業務、勞工情形之人(如經理人、主管)。
    • 改派:資方代表可隨時改派。
  2. 勞方代表
    • 有工會:由企業工會直接推派。
    • 無工會
      • 直接選舉:由全體勞工選出。.
      • 單位選舉:可按部門、場所分別選舉。
    • 勞方代表資格:通常為受僱之勞工。
    • 重要限制:若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則勞雇雙方皆為當然代表。

代表人數與任期

人數勞資雙方同數,各2~15人;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各不得少於5人
任期勞資會議代表任期為4年
性別平等勞方代表若單一性別勞工人數超過總人數二分之一,則單一性別勞方代表不得少於勞方總額三分之一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有限定嗎?

所有跟公司營運相關的問題,都可以放在「勞資會議」上討論嗎?包括薪資、加薪幅度、年終獎金的金額或是延伸福利?

事實上,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是有規定的,可分為「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建議事項」共3類:

報告事項勞資會議是宣導公司生產及管理政策的最好時機,可藉此增進員工對事業單位營運狀況及產品開發或行銷的認識,而勞方代表於聽取報告後,亦需將有關訊息傳達給所有勞工,使充分了解,俾利公司決策之推動及事業之發展。
討論事項勞資會議之討論事項,則限於勞動條件之改善及福利事項性質或提高工作效率等勞資關係範圍,對雇主而言,此亦不失為鼓勵勞工及提昇生產力的一個良好機會,藉由提高工作效率的議題,與勞方代表達成共識,進而擴及於全體勞工,共同為企業之成長而努力。
建議事項建議事項並無性質或範圍之限制,代表們可就工作環境生產問題工作場所之安全等,提出建議,例如工作規則之訂定及修正等事項,得列為議事範圍。

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的舉例,在「勞資會議」上可討論的內容包括:

  • 實施2週、4週、8週變形工時制度: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及第30條之1規定。
  • 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 延長工時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但書規定。
  • 輪班換班間距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
  • 例假七休一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第5項規定。

不過雇主要特別留意:不是只要召開「勞資會議」後就可以直接執行,以上述舉例而言,如果涉及變動個別勞工加班、改變上下班起迄時間、休息時間、休假日調整等勞動契約的變更,還是需要取得個別勞工同意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決議結果一定要執行嗎?是否可視為全體勞工同意


「勞資會議」代表之角色與責任

勞動部另外特別提醒:「勞資會議」召開時,每位代表不應該存有對抗與利益分配之想法,應本著協調合作之精神,共謀事業之發展。

對於各項提案,尤其不應該藉口僅為代表,須再徵詢、請示加以迴避,如此才不會錯失協調溝通、集思廣益之機會;會議召開後,對於達成共識之事項或決議之內容,更應竭盡所能說服其所代表之資方或勞工,積極配合、遵從或參與,如此方為負責盡職之態度。

因此建議勞資雙方在選擇「勞資代表」時,應該要選擇具有之代表性經驗能力及對勞資事務熱心與否等各項條件,事前予以審慎考量可以讓勞資會議運作更順暢。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開了卻無效?企業踩5大雷恐挨罰、影響上市進程!


公司想申請上市(櫃),竟也跟「勞資會議」有關?

勞動部為強化企業落實召開勞資會議,自民國108年元旦起,要求要求申請上市(櫃)公司,應先提供召開勞資會議相關文件,經勞動部審查同意後,列為提供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提出上市(櫃)申請之必要文件

如果公司屬於「初次申請上市(櫃)」的狀況,勞動部要求要先提供一年內(函送日期前 12 個月)至少4次之定期「勞資會議」相關記錄文件

延伸閱讀:公司想申請上市(櫃)?勞動部提醒:一年內至少4次定期召開「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

Q:如果公司人數在3人以下,還需要開「勞資會議」嗎?
A: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仍須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只是勞資會議的召開及運作,可不受以下規定的規範:
● 勞資代表須同數
● 勞方須選舉產生
● 勞方須受性別比限制
● 勞方須受年齡限制
● 勞方不得為主管身分
● 10天前選舉公告
● 任期為4年
● 要送備查
● 會議出席及決議門檻

Q:「勞資會議」代表若因職務變動、出缺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擔任代表時,如何處理?
A:資方代表得因職務變動或出缺隨時改派之。勞方代表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勞方候補代表依序遞補之。候補代表不足遞補時,得補選之。另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改派時,亦同。

Q: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否包括所有分公司的勞工人數?
A: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企業,如果實施彈性措施,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至於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以同一雇主僱用的勞工人數計算,包括分公司的僱用人數在內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
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
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勞資會議參考格式
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
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
國內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相關文件之作法說明

本文參考《勞動部》、《新北勞動雲》官方資訊,經整理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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