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再設計」放寬特教生、精神病人適用 約20萬人受惠

2024-03-12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今宣布放寬「職業再設計」適用對象,新納入未領取身心障礙證明的精神病人、特殊教育學生,讓這兩類對象也能透過職務再設計,排除在職場遇到的工作障礙,估計約20.2萬人受惠。此外,勞動部也簡化申請流程,往後只要申請的就業輔具金額低於5000元,可省去訪視、審查會議,直接由受理單位審核。

職務再設計適用對象,原本限定身心障礙者、中高齡及高齡者,以及經醫療院所診斷、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的失智症者。配合精神衛生法、特教法修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日前修正「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規定,並於2日公告生效,其中,服務對象新增「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精神病人),及「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特教生)等2類對象。

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組長施淑惠表示,這次增列的兩類對象,比如學習障礙的特教生,雖在特殊教育法的身心障礙適用範疇,但出了校園,可能因不符合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下的鑑定,無法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因此過去無法申請職務再設計等職場資源,導致穩定就業困難,這次新增適用職再,就能讓比如有閱讀障礙的學障特教生,在職場可申請文字轉語音的輔具,或可針對注意力較不易集中的精神疾病患者,重新設計工作流程。

施淑惠說,除了職務再設計,也正在研擬放寬特教生、精神病人適用職業輔導評量,最快近期就會公告。

此外,這次也擴大服務範圍。施淑惠說,身心障礙者人力協助服務範圍延伸至就業面試階段,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服務也增列職業訓練期間,

她指出,另一個比較重大變革是這次簡化了申請流程,新增申請簡易就業輔具且申請金額為5000元以下案件,可免去訪視及免召開審查會議,由受理單位逕行審查核定。她舉例,以中高齡、高齡勞工來講,若申請的輔具如螢幕放大鏡、測量儀器、照明輔具、穿戴改良式護腰服、省力裝置等若低於5000元,就可以免去訪視、審查會議程序。

除以上項目,這次修正項目還包括整併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4類對象受理單位為地方政府、放寬個人申請項目、放寬職場人力協助範圍及補助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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