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黑白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
獵才顧問,是我在這家公司的第四階段工作,以前我一直都是從事廣告行銷業務相關工作。在這家公司的前三個階段,很想問一個問題是:我算人才嗎?
獵才顧問,是我在這家公司的第四階段工作,以前我一直都是從事廣告行銷業務相關工作。在這家公司的前三個階段,很想問一個問題是:我算人才嗎?
所謂「不實廣告」,係指廣告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即雇主於招募或僱用員工時,所登載廣告或揭示之內容確與現實不符,即屬「不實廣告」。至於不符,不限於全部不符,縱使是一部不符,解釋上亦構成不實廣告。
常常有一些較Junior的求職者問我,是不是應該趁著還年輕,勇敢到新創公司闖一闖,即使失敗了,好像也不是那麼可怕。 從事獵才的工作多年,確實也承接過新創公司的人才招募委託,就我的觀察,想進到新創公司的人,要能接受以下幾種情況‧不然終究彼此都成為彼此生命中非常短暫的過客啊!
勞工逾下班時間相當期間而留滯於事業場所,雇主常主張公司有加班申請制,可是勞工卻未依規定事前申請,亦未於事後補提申請,故勞雇雙方無延長工時之合意,可以無須給付加班費,這是真的嗎?
公司內的營業秘密並非僅限於研發單位所產出的技術性營業秘密而已,其也涵蓋了銷售或經營等方面的商業性營業秘密在內,舉凡經營管理、研究發展、生產製造、業務行銷等單位均會產生營業秘密。單位主管應對此保有相當程度的認知。
你今天選了一個科系去念,念完之後要到市場就業至少是4年後的事情。 有的人更鮮,小孩才要升高中就來跟我討論,那麼小孩畢業找工作就至少是7年後的事情。 不管是4年還是7年,以現在社會和科技變遷的速度來說,我實在不知道多年後的社會是甚麼樣子。
有關「最低服務年限」規定訂於勞基法第15條之1,而所謂「專業技術培訓」,的典型實例,莫過於航空公司對於機師的培訓。最低服務年限約款的適法性,須從「必要性」與「合理性」觀察之。
最近在帶團隊作專案時,發現多數人會把規劃案的內容做單一執行的思考,這樣會讓原本的主題越來越發散且失去主軸,也容易造成資源的重複與浪費。一個好的規劃案要能落實執行才算完整,若在過程中一路掉芝麻,到最後往往只達到目標的七八成或更少,事倍功半非常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