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今年國內新冠肺炎衝擊就業市場,勞動部針對應屆畢業生投入職場提出「應屆畢業生就業促進方案」,協助青年投入職場、鼓勵雇主僱用青年和加強青年職場能力,提供雇主僱用獎助金、青年尋職津貼、穩定就業獎金、就業獎勵津貼等多項措施。
文/《職場力》小編 整理
由於今年國內就業環境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目前全國警戒雖已降至二級,但仍影響18萬名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機會,因此勞動部提出「應屆畢業生就業促進方案」,並於8月12日在行政院會中拍板。
預計勞動部從三大面向著手:
勞動部提出的措施包括尋職津貼、穩定就業獎金、就業獎勵津貼,其中就業獎勵金最高發給3萬元。
項目 | 方案 |
助就業 | 協助青年投入職場 鼓勵雇主僱用青年 加強青年職場能力 |
措施 | 求職青年:尋職津貼、穩定就業獎金、就業獎勵津貼 雇主:雇主僱用獎助金 |
目標 | 協助18萬應屆畢業生與青年尋職、穩定就業 |
加強青年職場能力 | 根據青年需求推介重點產業訓練課程,促進訓用合一,並補助訓練費用、學習獎勵金、雇主訓練指導費。 |
行政院官員表示:就業獎勵金是鼓勵應屆畢業青年積極求職,只要符合條件(適用對象必須在計畫規定期間內,如今年6月15日到9月30日期間就業),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天,即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天,將再加發1萬元,因此合計最高可發給3萬元。
勞動部的新聞稿亦指出,考量因疫情因素,導致去年畢業生服役期間受到影響,以及應屆畢業青年於服役前求職較為不易等因素,勞動部於110年8月4日修正發布計畫,特將去年應屆畢業且服義務役役畢者(簡稱109年畢業役男)也納入適用對象,鼓勵青年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
勞動部進一步補充,計畫適用對象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的就業日期,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符合1.及3.類情形者,受僱期間的認定,自青年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之日起算。符合2.類情形者,則自110年6月15日起算是否就業滿90日及180日。
在協助青年就業的過程中,勞動部也針對雇主祭出利多政策:鼓勵雇主僱用青年,雇主可得雇用獎助金,協助青年發展職涯。
並且為加強青年職場能力,根據需求可推介重點產業訓練課程,促進訓用合一,並補助訓練費用、學習獎勵金、雇主訓練指導費,讓青年能成為企業的「即戰力」。
若您想進一步瞭解「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也可至勞動部「疫情紓困專區」()或「台灣就業通網站」的計畫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或電洽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瞭解更多申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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