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工因確診(或居家隔離)請假,勞動部表示:勞工配合相關防疫規範必須請假時,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致無法提供雇主佐證,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舊案勞工也可於該函下達後30日內提供。
文/《104職場力》
COVID-19本土疫情發生變化以來,因確診者大量出現,導致許多勞工面臨自己確診(或照顧確診親友)而無法正常上班」加上衛生單位目前人力吃緊、居隔單開立大塞車,勞動部因此不斷收到民眾詢問,若勞工未能在「確診」(或居家隔離)的第一時間接獲衛生機關開立的隔離通知書,是否可於事後補提?
勞動部因此於5/20通函表示(並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記者會上宣佈),勞工配合相關防疫規範必須請假時,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致無法提供雇主佐證,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舊案勞工也可於該函下達後30日內提供。
勞動部特別說明不同的請假情境:勞工如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檢疫,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家屬,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孩童自主防疫期間,勞工可依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本部相關規定請「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
身份 | 適用假別 | 請假證明 |
確診者 | 可請普通傷病假(或個人特休) | 陽性檢測結果: ● 健保快易通APP截圖 ●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
居家隔離 | ● 居家隔離期間可請防疫照顧假 ● 自主防疫期間可請病假(身體不適)、特休、事假 ● 小孩自主防疫期間,可請家庭照顧假/防疫照顧假 | 確診者陽性檢測結果: ● 健保快易通APP截圖 ●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工請假時如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可先以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這些文件如果已經可以證明勞工請假理由及日數,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
如果還是不能佐證的話,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亦即,最後一日請假日之翌日起算30日內),向雇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另外,由於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舊案補發需要時間,於該函下達日(5月20日)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在該函下達日後30日內(即6月19日前),再提供給雇主即可。
勞雇雙方如因請假證明事項有所爭議,也可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協助處理。勞動部最後呼籲雇主共同配合防疫措施,守護職場勞工健康安全,也請雇主多體諒關懷確診員工的身心健康狀態,共同渡過疫情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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