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一萬登記即日起開跑,依身分證字號尾數分流進行!想知道「普發一萬」誰能領、怎麼領、什麼時候領嗎?本文統整最新5大發放管道、登記及領取時間、資格說明及防詐提醒,讓大家一次就看懂!
更新時間:2025/11/5
文/《104職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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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產業、民生及國土防衛的影響,為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國家經濟與就業市場、擴大內需等,行政院制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提撥預算普發現金。
該案目前已於114年10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23日公布,行政院因而制定以下5種發放現金辦法及時段。
| 普發一萬領取方式 | 登記/領取時間 | 細節說明 |
| 直接入帳 | 免登記,114/11/12入帳 | 點擊前往 |
| 登記入帳 | 114/11/5~115/4/30至10000.gov.tw官網登記後陸續入帳 | 點擊前往 |
| ATM領現 | 免登記,於114/11/17~115/4/30至指定金融機構實體ATM機台領現 | 點擊前往 |
| 郵局領現 | 免登記,於114/11/24~115/4/30持相關證件至郵局櫃台領現 | 點擊前往 |
| 造冊發放 | 114/10/24~10/28登記,於114/11/12~11/25發放 | 點擊前往 |

【重要提醒】請務必認明普發現金官網、勿信簡訊郵件詐騙!
由於近年詐騙案件氾濫,財政部與數發部同時提醒民眾,普發現金請務必認明官方網站「https://10000.gov.tw」政府不會主動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登記或領取現金,也不會致電要求辦理轉帳作業,呼籲民眾提高警覺,切勿點擊任何可疑連結。
財政部特別提醒「普發不需繳保證金或手續費」,任何要求匯款的訊息都是詐騙,此外也透過即時監控機制共發現4個偽冒財政部網站(twmof[.]xyz、cgbs[.]shop、twmof[.]info、cgsss[.]info)。
財政部與警政署共同提醒,應遵守防詐四不原則,如遇疑似詐騙網站或簡訊,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警查證,全民共同防堵詐騙:
1. 「不點擊」非官方連結。
2. 「不填輸」信用卡資料。
3. 「不寄送」存摺或密碼。
4. 「不轉傳」可疑訊息。
為加速普發現金的發放作業並顧及部分民眾不便領取,針對目前已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的民眾,透過現有的撥款管道,不用申請,114年11月12日直接將普發現金匯入帳戶。
請於114年11月13日起,補登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的存摺或至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查詢確認入帳,如因故未納入直接入帳對象或發生入帳失敗情形,請另循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方式領取。
注意!以「海外帳戶」、「匯票、支票」方式領取上開社會保險年金、津貼或退休(儲)金者,「勞、災、國保遺屬年金匯入其他受益人帳戶」者,或「近期帳戶曾有退匯紀錄」者,未納入直接入帳對象。

普發現金會依下列排序擇定直接入帳帳戶:
如有下列情形,未納入直接入帳對象:
您可至普發現金官網查詢登記結果確認入帳情形:
不可以!
為確保作業流程順暢並降低錯帳、退匯風險,目前未開放更改直接入帳帳戶,也無法申請改為其他領取方式(如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
考量退休公教人員帳戶眾多並分散在各機關學校,大量個人資料層轉傳輸過程,容易衍生個資外洩風險,加上發放程序上,要先撥款給原退休機關學校,再由原退休機關學校撥入退休人員帳戶,比起其他領取方式,可能更慢領到1萬元,因此,未將退休公教人員納入直接入帳適用對象。
退休公教人員可透過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自由選擇符合自己的方式領取,也可快速領到1萬元。
自114年11月5日上午8:00起至115年4月30日23:59止,並自114年11月13日起開放查詢。
| 登記日期 |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 |
| 114/11/5 | 0、1 |
| 114/11/6 | 2、3 |
| 114/11/7 | 4、5 |
| 114/11/8 | 6、7 |
| 114/11/9 | 8、9 |
| 114/11/10後 | 不限 |
請至「https://10000.gov.tw/」官方網站登記。(請認明網址,勿點擊其他來路不明網站)
本人或代領人透過手機、平板或電腦,於普發現金官網「登記入帳」頁面,依序輸入下列3項資料,輸入完畢確認資料無誤後,點選確認送出完成登記。
-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
- 金融機構(含郵局)代號及帳號。
- 發放對象健保卡號。

未滿13歲孩童可由父母/監護人其中1人代領,如為代領人時,請注意以下3點:
- 登記頁面之「身分證統一編號」、「金融機構代號」、「金融機構帳號」欄位請輸入「代領人」資料。
- 「發放對象健保卡號」請輸入「孩童」的健保卡號。
- 持居留證者,不適用代領功能。
「金融機構帳號」欄位,請輸入「帳號」,非「卡號」,帳號請看「存摺上的帳號」或「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上的帳號」或「提款卡上的帳號」,如提款卡有簽帳功能者(卡片上會有VISA或MasterCard圖樣),請勿輸入卡號,要輸「帳號」。
114年11月5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止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將自114年11月11日18時起至11月12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
114年11月11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止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將自114年11月12日18時起至11月18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
114年11月18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於當日18時前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當日入帳(遇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於當日18時後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在次一營業日入帳。
請補摺或至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查詢確認入帳。
| 代號 | 金融機構名稱 | 代號 | 金融機構名稱 | 代號 | 金融機構名稱 |
| 004 | 臺灣銀行 | 005 | 臺灣土地銀行 | 006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 007 | 第一商業銀行 | 008 | 華南商業銀行 | 009 | 彰化商業銀行 |
| 011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012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013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 016 | 高雄銀行 | 017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018 | 全國農業金庫 |
| 048 | 王道商業銀行 | 050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052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 053 | 台中商業銀行 | 054 | 京城商業銀行 | 081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 |
| 101 | 瑞興商業銀行 | 102 | 華泰商業銀行 | 103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
| 108 | 陽信商業銀行 | 114 |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 | 115 | 基隆第二信用合作社 |
| 118 | 板信商業銀行 | 119 | 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 130 | 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 |
| 132 | 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 | 146 | 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 147 | 三信商業銀行 |
| 162 |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 | 204 | 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 215 | 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 |
| 216 | 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 | 600 | 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700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803 | 聯邦商業銀行 | 805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 806 | 元大商業銀行 |
| 807 | 永豐商業銀行 | 808 | 玉山商業銀行 | 809 | 凱基商業銀行 |
| 810 |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 | 812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816 | 安泰商業銀行 |
| 822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823 | 將來商業銀行 | 824 | 連線商業銀行 |
| 826 | 樂天國際商業銀行 | 952 | 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 | 997 |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南區聯合資訊處理中心 |
查詢登記結果將於114年11月13日起開放,流程如下:
查詢登記結果可能有以下幾種情形:
| 可能情形 | 說明 |
| 尚未登記 | 即該健保卡號之款項尚未被申請。 |
| 登記完成,將於近日入帳 | 該健保卡號之領取資格已檢核完成。※有顯示修改按鈕就是還沒送銀行核驗,可以修改。※沒顯示按鈕就是送銀行核驗中,不可以修改。 |
| 已完成登記,帳號核驗中 | 該健保卡號之領取資格已檢核完成,銀行尚在核驗帳號資料中,不提供入帳帳號修改。 |
| 帳號核驗失敗,輸入帳號與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不一致或無此帳戶,請重新申請 | 本人/代領人之身分與銀行帳號核驗失敗,輸入帳號與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不一致或無此帳戶;該健保卡號將重新開放登記入帳請領,不提供入帳帳號修改。 |
| 入帳處理中 | 本人/代領人之身分已確認完成,款項入帳中,該健保卡號不提供入帳帳號修改。 |
| 入帳成功 | 該健保卡號之款項已成功入帳。 |
| 入帳失敗,請重新申請 | 如入帳失敗,該健保卡號將重新開放登記入帳請領,不提供入帳帳號修改,可能情形如下:帳戶已結清。帳戶為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如有疑問請洽1988諮詢專線或洽往來銀行客服查詢。 |
| 已透過其他管道領取 | 該健保卡號之款項已透過代領人、ATM領現或郵局臨櫃完成領取。 |
| 已由本人或代領人完成登記 | 該健保卡號已由本人或代領人登記完成。 |
| 已登記偏鄉領現 | 該健保卡號為特定偏鄉民眾,已至派出所登記領現。 |
| 款項已於11月12日入帳至○○○○○之本人金融帳戶 | 該健保卡號為直接入帳對象,由相關部會直接撥款。 |
可能失敗情形如下:
- 帳號核驗失敗,該帳號與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不一致。
- 無此帳戶。
- 帳戶已結清。
- 帳戶為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
- 如有疑問請洽1988諮詢專線或洽往來銀行客服查詢。
請於114年11月13日起於官網查詢實際登記結果,查詢登記結果若有核驗失敗、入帳失敗情形,請重新於本網站登記或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另入帳時程以官網公告為主,後續請補摺或至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查詢確認入帳。
自114年11月17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前往以下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實體ATM機臺領取。
| 1 | 臺灣銀行 | 9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 2 | 臺灣土地銀行 | 10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 3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11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 4 | 第一商業銀行 | 12 | 玉山商業銀行 |
| 5 | 華南商業銀行 | 13 | 元大商業銀行 |
| 6 | 彰化商業銀行 | 14 | 永豐商業銀行 |
| 7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15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 8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16 | 中華郵政公司 |
可領取普發金之ATM機臺會張貼下列服務識別貼紙,方便民眾辨識。

將本人/代領人提款卡插入ATM機臺後,輸入提款卡密碼,並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及發放對象健保卡號,交易成功後領取現金1萬元。
不用手續費!
民眾可持全國金融機構任一家之提款卡至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ATM領取普發現金1萬元,不會收取手續費。
如ATM因故未吐鈔,您可使用ATM旁之客服電話,並按指示撥號以聯繫客服人員,或撥打該金融機構之24小時ATM服務專線,由客服人員協助查詢處理。
如提供款項領取之ATM畫面顯示暫停服務,請您撥打該金融機構之24小時ATM服務專線,由客服人員協助查詢處理,或請您至該金融機構鄰近之ATM領取款項。
領款失敗可能情形如下:
- 該卡片之帳戶與輸入之身分證統一編號不一致。
- 該卡片之帳戶為已結清帳戶、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
- 該卡片之帳戶所屬分行離線或故障。
如有疑問請洽1988諮詢專線、發卡行客服專線,或選擇其他金融機構提款卡進行領款。
如果您的提款卡所屬帳戶為已結清帳戶,請更換另一張提款卡,重新至指定金融機構設置的ATM領取款項。
如果您的提款卡所屬帳戶為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請改以「郵局領現」方式領取。
| 首週分流領取日 |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 |
| 週一、三、五 | 「單號」(1、3、5、7、9)者可領取 |
| 週二、四、六 | 「雙號」(2、4、6、8、0)者可領取 |
| 不實施分流 | 65歲以上年長者或身心障礙人士 |

攜帶證件→至郵局臨櫃辦理→領取資格確認及當場核對金額無誤後簽收。

如健保卡沒有照片或照片不足資辨識為本人時,須另持具有照片且足資辨識為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限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佐證。
依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對象為新生嬰兒或有難以提供照片之特殊情形,經健保署許可得申請無照片健保卡。
本人健保卡沒有照片(含新生嬰兒)或照片不足資辨識為本人,委託他人領取時,無須再出具委託人具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為協助無郵局地區的民眾領取普發現金,針對屏東縣獅子鄉、花蓮縣萬榮鄉及臺東縣金峰鄉3個鄉的民眾,採造冊方式發放。
114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每日8時至18時),本人或替設籍該鄉之親友前往當地派出所登記/辦理代領登記:
- 屏東縣獅子鄉:獅子分駐所、內獅派出所及草埔派出所。
- 花蓮縣萬榮鄉:西林派出所、萬榮分駐所及紅葉派出所。
- 臺東縣金峰鄉:金峰分駐所。
備註:矯正機關收容人由矯正署彙整造冊發放。
請攜帶本人的健保卡或身分證供員警核對登記,如果委託他人代為登記,請同時攜帶本人(即委託人)及受託人的健保卡或身分證。
自114年11月12日起至11月25日止(每日8時至18時)。

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以前,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領取普發現金1萬元:
- 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 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 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 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
- 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
- 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
- 前三項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
- 第三項至第七項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
- 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
於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間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上述資格之一者,亦得領取1萬元。

這次普發現金發放對象為全國民眾,考量人數眾多,為避免人潮聚集,除了規劃5種領取方式外,在開放領取時間上也規劃分流機制。
不會列入所得!
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依該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因此民眾依該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取得政府普發之現金,免納所得稅。
戶籍為(出境)遷出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需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後方可領取普發現金。
遷入登記之程序須於115年4月30日前完成。
如民眾有積欠健保費仍可持健保卡領取普發現金,惟積欠的健保費請儘速繳納或辦理分期。
請儘速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變更基本資料,並換發新健保卡。
- 未滿7歲(107年11月6日含後出生)符合發放資格者,應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為領取。
- 7歲至未滿13歲(101年11月6日含至107年11月5日出生)符合發放資格者,可由本人自行領取,或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為領取。
- 13歲以上(101年11月5日含以前出生)之未成年人符合發放資格者,由本人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領取,或以委託他人方式領取。
- 受監護宣告之符合發放資格者,應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為領取。
請注意!政府不會主動發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登錄,也不會電話要求民眾至ATM或網銀操作轉帳。
請勿點擊不明連結或輸入個資,必須認明正確官網「10000.gov.tw」,如遇可疑訊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確認,或至「165反詐騙系統」填寫相關資料,提供警察機關調查。


(資訊及圖片來源:發現現金官網、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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