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7 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因應產業缺工及高齡社會的來臨,勞動部7日說明,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積極協助長期離開職場的婦女排除就業障礙,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提升專業職能及營造友善職場,支持婦女返回職場穩定就業自我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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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自2023年9月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運用個別化就業服務、「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等措施,協助因照顧家庭離開職場180日以上的婦女返回職場,截至2025年止已協助9萬600名婦女再就業。
為使各項獎勵措施更貼近實務需求,並擴大服務對象,此次「婦女再就業計畫」修正重點包括:
第一,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後,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只要符合受僱滿30日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
第二,考量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新增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日者,自離職次日起60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日,仍得申請再就業獎勵。全部工時獎勵金於就業滿90日一次發給3萬元,修正為就業每滿30日得請領業獎勵金1萬元,最高發給6萬元;部分工時由1.5萬元提高為3萬元。
第三,「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調整工時或至少一項職場支持措施,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千元提高為5千元,最長12個月,意即最高6萬元。同時修正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8小時以上,完成訓練2萬元加上就業1萬元,共3萬元獎勵。
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考量婦女選擇退離職場的原因,不論是因個人職涯發展、家庭照顧需求等諸多因素,亦或透過多元管道再就業,將政策目標聚焦於協助其排除重返職場之困境與障礙。
勞動部期盼,透過「自主訓練、獎勵支持與友善職場」三面向,從鼓勵提升職能、協助初期適應到提供職場支持措施,整合政府、雇主及婦女自身的努力,協助更多婦女重新投入勞動市場。
勞動部呼籲女性勞工,如有重返職場意願,或雇主有進用再就業婦女人力需求,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查詢「婦女再就業計畫」相關資訊,或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亦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更多求職求才服務、職缺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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