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5 聯合報記者陳宛茜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農曆年前經濟困難,勞動部今天公告民國113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明年1月5日正式開辦,受理至1月19日截止,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04%,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貸款申貸資格如下: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明年1月19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勞動部表示,符合資格且有需求之勞工朋友於受理申請期間得透過網路、臨櫃或郵寄等方式向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為減少民眾臨櫃排隊久候時間,請多加利用網路申請,例假日亦可使用,既省時又方便。
113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申請方式與相關資訊:
一、申請銀行: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
二、申請期間:113年1月5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止。
(一)網路:113年1月5日(星期五)9時起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24時止。
(二)臨櫃:113年1月5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止(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三)郵遞:113年1月5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
(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3年1月19日止)。
(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四)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注意:
1.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2.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辦理)
(一)網路: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一百十三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電子郵件回傳受理成功訊息。
(二)臨櫃: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三)郵遞: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五、應檢附文件:(完成網路申請者除外)
(一)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二)被保險人印章。
(三)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六、貸款額度:
(一)本貸款總額度新臺幣200億元為原則。
(二)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
七、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2.04%,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八、還款方式: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70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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