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種給付工資常見的「NG行為」你有嗎?雇主給薪當心別踩雷!

人資充電
2026.06.16
7561次觀看

勞動部提醒雇主,與工資發放及計算有關的常見NG態樣有6種,包括「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未依約定日期給付」、「逕自扣發工資」、「未付加班費」、「未置備工資清冊」、「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提醒雇主注意,依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常見雇主給付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六大態樣。提醒雇主,工資是勞工最重要的核心勞動條件事項,應要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勞動契約約定之數額及期日給付勞工。

勞動部特地提出與工資發放及計算有關的常見NG態樣,總共有六大項,提醒雇主注意:

  1. 工資未達最低工資
  2. 未依約定日期給付工資
  3. 逕自扣發工資或薪資短少
  4. 未置備工資清冊、未發放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5. 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之工資(即俗稱:加班費)
  6. 未依法給付國定假日出勤之工資

雇主給薪注意別踩雷,6大常見工資違法態樣一次看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最低工資法」上路!6大重點5常見QA一次看

工資發放及計算有關的常見6種NG態樣包括:

一、工資未達最低工資

11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為新臺幣29,50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6元。實務上亦有雇主與勞工約定按日計薪,例如1 天工作8小時薪水為1,000元,換算下來每小時工資額為125元,因為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6元,已違反最低工資規定。

另外,如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指定工作者(如保全人員),其最低工資為勞資雙方所約定並經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按其超過法定正常工時比例增計,如僅給付29,500元,即違反最低工資規定。

延伸閱讀:保全薪資怎麼算?為何18億豪宅的保全平均時薪僅156不違法?|保全業薪資試算

二、未依約定日期給付工資

勞雇雙方應明確約定工資給付方式及日期,且給付頻率不得低於每1個月1次。

實務上常見雇主於勞工離職時遲發薪水,甚至擅自改變工資發給方式,由原本約定的匯款方式改為要求到公司領現金;或是遇假日、過年期間逕自延後發放工資。勞動部提醒,關於發薪日遇假日、過年期間,應事前與勞工明確約定發薪日期,如未經勞工同意,最遲應於約定的工資給付日發給。

至於勞工離職時,雇主如果無法立即結清工資,最遲應於原約定的工資給付日依約定方式給付。

三、逕自扣發工資或薪資短少

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實務上常發生雇主因勞工未返還制服、因駕駛公司車輛而發生車禍所衍生的車損或是罰單、遲到數分鐘懲罰性扣薪資等事項,逕自於勞工工資扣發相關費用,勞動部強調,工資本應全額給付,勞雇雙方如對於罰款或賠償責任等情事發生爭執,雇主就不能因此直接扣發或少給勞工工資。

雇主如逕自扣發工資或薪資給付短少,都屬違反勞動基準法。

延伸閱讀:員工上班遲到可以扣薪嗎?遲到1分鐘扣薪半小時?正確遲到不支薪計算方式

四、未置備工資清冊、未發放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勞動基準法第23條已明文規定,雇主除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外,於每月給付勞工工資時,應主動併同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不可被動等勞工要求時才發給。

至於提供的型式,包括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的資料等。雇主如未置備工資清冊,或未發放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都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五、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之工資(俗稱加班費)

勞工於平日加班或休息日工作後,原則上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

勞工有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才能更換為補休,雇主不得片面規定一律只能補休。又在計算加班費的當月工資總額非以本(底)薪為限,凡勞雇雙方所約定符合工資定義,且於正常工作時間內之給付,例如全勤獎金、夜班津貼等,在核計加班費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時,均應列入計算,以避免加班費有少給的情形。另外,加班費應依加班時數覈實發給,工作時間應計算到分鐘,不得以未滿半小時或1小時為由拒絕給付,也不可以逕自將小數點捨去。

延伸閱讀:原來「加班費」不是我想的那樣?6種加班情境一次算給你聽!

六、未依法給付國定假日出勤之工資

雇主如需要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

所稱「加倍發給」,對月薪制勞工而言,除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應雇主要求在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者,應再加發1日工資,而不是以勞工出勤時數計算工資。至於工作時數如有超過8小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給付加班費,亦即第9-10小時,每小時加給1又1/3時薪、第11-12小時每小時加給1又2/3時薪。

延伸閱讀:【最新】「端午節」出勤薪資總整理!「國定假日」加班要給加倍薪|法定休假日計薪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依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法開罰。

職安新規範 勞動部修正發布承攬管理檢查注意事項

職安新規範 勞動部修正發布承攬管理檢查注意事項

勞動部修正發布承攬管理檢查注意事項,事業單位交付承攬前須做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不得只以危害告知單代替;並建立人員與機械進場查核機制、明定平行承攬主施工者,從源頭預防職災。

招募6類職缺皆要求良民證、聯徵 北市勞動局認逾越必要範圍罰6萬元

招募6類職缺皆要求良民證、聯徵 北市勞動局認逾越必要範圍罰6萬元

台北市某公司招募企劃人員、客服/營運人員、財務會計人員、機電人員、資通信人員、總務行政管理人員等6類職缺,以維護金融資訊安全及關鍵基礎設施為由,規定應徵者口試當天須繳交犯罪紀錄及信用評分資料,否則不得應試。此舉遭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認為超出就業所需的必要範圍裁罰6萬元,公司不服提起訴願,但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相關職缺並非都會經常接觸機敏資訊,一律要求提供隱私資料已逾越必要範圍,決定駁回訴願、維持原裁罰。

颱風天出勤規定總整理

薔琵颱風來襲!10種「颱風假情境」你知道解答嗎?一表看懂「出勤給薪」規定

颱風來襲,勞動部提醒:勞工放颱風假未出勤,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請假處理,事後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或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處分。我們接續「颱風假」相關議題,為您整理包括「勞工放颱風假可不給薪」、「颱風災損申請減稅」、「颱風假與給薪規定」的最新說明。

主管沒飆髒話也可能成立職場霸凌? 律師揭關鍵:怎麼倒楣永遠同一人

主管沒飆髒話也可能成立職場霸凌? 律師揭關鍵:怎麼倒楣永遠同一人

不少企業收到職場霸凌申訴,先問「主管有罵髒話嗎?」「有錄音嗎?」王至德在「法老王-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實務上的職場霸凌,常常沒有這麼簡單。有些主管從頭到尾沒講一句髒話,卻可以把一個人慢慢搞到在公司裡像消失一樣。

移工懷孕讓雇主養他全家?勞動部指「錯誤資訊」發3點澄清

移工懷孕、雇主養全家?勞動部發布3點澄清「錯誤資訊」

近日「移工懷孕、雇主必須養他全家」的流言在社群媒體盛行,勞動部特別澄清此為嚴重錯誤資訊,呼籲各界切勿以訛傳訛,並以新聞稿提出3點澄清資訊,包括:移工懷孕只能請無薪水產假、不能領育嬰留職津貼;移工無法勝任工作可合意解約、可申請新移工;遞補等待期間可申請長照3.0服務。

人資的各種疑難雜症,提供「人力資源管理」優質文章、產業新訊、各式人資工具以及時事議題,幫助您有效做好人力管理,歡迎一起了解人資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