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士是內政部認證的民間防災種子,本文整理防災士定義、起源、5大類型、具體任務,以及如何報考防災士等QA,帶你一次認識這個制度。
文/《104職場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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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台灣每年面對地震、颱風、豪雨等災害,在政府救援抵達之前,除了自助之外,若社區裡有「懂防災的人」能幫上忙,能降低損害跟傷亡,這就是「防災士」存在的意義。
內政部表示,截至115年5月底,全台已培訓超過13萬名防災士,年齡從8歲到81歲都有,他們不是消防員或救難隊,可能只是各位家樓下、辦公室隔壁那位最懂自助互助的鄰居,那麼防災士究竟要做什麼?本文整理內政部消防署與相關政府機關公告,帶你一次認識防災士的角色、起源、任務與意義。
根據法規《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定義,防災士是指參與內政部所定培訓課程並取得合格認證,自主性協助各級政府或防救災相關團體辦理相關防救災宣導與救助工作,或自主推動防救災工作者。
簡單來說,防災士是「經過專業訓練、由內政部認證、願意推廣防災工作」的民眾,他們可能是社區理事長、學校老師、企業員工、醫院職員,也可能只是熱心的家庭主婦或退休長者。
依內政部消防署說明,防災士的最高核心理念有以下兩大原則:
當「自助」與「互助」做得好,再配合政府的「公助」,才能在大規模災害發生時,把傷亡與損失降到最低。
起源:受1995年阪神大地震啟發
防災士的概念來自日本1995年阪神大地震,當時震災造成嚴重損害及傷亡,但因為當地居民的自救與社區互助做得很好,有高達9成的脫困者都是自行或由旁人協助脫困,這也讓日本及後來的台灣政府正視這項制度。
不一樣。雖然台灣防災士制度是「師法」日本防災士精神而推動,兩者推動民眾自救、互救的本質相同,但與日本防災士機構及防災士會並無直接聯繫及合作關係。
也就是說,認證單位、證書效力、課程內容都是台灣自己一套,不能在日本通用,反之亦然。
依內政部消防署「強韌臺灣計畫資訊網」公告,防災士依推動方式分為5大類,所有類型的證書效力相同,差別在於培訓場域與動員邏輯:
對防災有興趣、想自主學習的一般民眾,可透過縣市政府或培訓機構公開招生班次報名。
以「公所」為動員單位,由村里、社區管委會、社區發展協會推派人員受訓,目的是讓每個社區都有自己的防災核心人物。
以非政府組織或大型民間團體為動員單位的防災士,協助民間團體執行急難救助、收容所開設管理及弱勢關懷。
以企業與機構為動員單位,例如:校園、醫院、長照機構、工廠等場域培訓的防災士。
具有其他專業訓練的人員,例如:
內政部的規定,這類人員完成既有培訓後,再接受7小時防災士基本課程(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等5門課程)與1小時學科測驗,即可成為多元防災士。
台灣面臨地震、颱風、豪雨、土石流、淹水、海嘯等自然災害,土地人口曝災風險位居全球首位。
如同前面提到,當災害發生時,70%~90%的脫困者都是靠自助或旁人協助脫困,大型災害的第一個小時(黃金救援時間),光靠政府救援根本來不及,這時候社區裡若有防災士提供協助,可以多少降低損失、提升生存率。
高齡化、都市化、高層住宅、長照機構、工廠化學品等,都讓防災工作從單純的「救火」變成「全方位風險管理」。
當一個地區遭逢災害時,行動能力、身心狀況較差的高齡者會是災害脆弱度最高的群體,社區裡有受過訓練的防災士,等於多一層保命網。
不只日本,世界各國均朝深化自助、互助及公助機制努力,其中首重自助、互助,台灣推動防災士制度,正是與國際趨勢接軌的具體行動。
很多人以為防災士只在災害發生時才派上用場,其實不是!依內政部消防署公告,防災士的工作分為以下3個階段:
多數防災士來自社區民眾,基礎訓練尚不具備「救災」能力,但他們可在災時主動通報社區內正確的災情資訊:
有點要特別提醒,防災士即便受過訓練,也無法取代專業消防、救難人員,防災士的價值在於保護自己、保護家人、保護社區,而不是衝進火場、進入倒塌建築物救人,理解這個界線,才能正確認識防災士的角色
沒有!防災士不是政府編制人員,僅是社區裡的「志願者」,並非政府人員、也沒有強制責任,換句話說,擔任防災士沒有薪水、沒有制服、沒有公權力,靠的是熱忱與使命感。
但如果防災士自願支援防救災任務時,徵用單位可能會提供當日保險及餐食,保障執勤安全與權益,同樣不支薪(屏東縣消防局公告),各縣市做法請依當地消防局公告為主。
防災士證書雖非「執業必備」,但對下列職務的求職與升遷有加分效果:
成為防災士的流程很簡單:報名培訓→完成2天15小時課程→通過學科+術科測驗→取得內政部核發證書。
未設年齡、學歷限制,有意願自主協助推廣防救災工作者皆可。
縣市政府開辦班多為免費(部分需保證金1,000元);民間機構自費班約 2,000~3,000元左右(依各辦理機構公告為主)。
2日共15小時。
除了各縣市政府外,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查詢民間培訓機構。
看個人的需求,因為這兩者性質不同,CPR和AED是急救技能證照,防災士的訓練更全面,包含災防體系、社區防災計畫、避難收容開設等,如果目標是社區防災推廣,建議仍可考取防災士。
通過認證後,內政部會核發防災士合格證書與識別證,識別證主要用於:
須注意,防災士不得以任何名義,主動向受服務者要求任何財物之報償或擅自對外招攬圖利;違反者,內政部會視情節輕重,予以撤銷或廢止其防災士資格。
防災士合格認證後無效期限制,不必透過回訓延續證照效期。
如果擔心防災知識與急救技能熟練度不足,可自行參加進階課程或回訓活動(無強制)。
防災士合格證書或識別證遺失或損壞者,應填具防災士合格證書或識別證遺失補(換)發申請書,隨後向內政部申請補發或換發。
不會。防災士並無強制責任,所有任務都是「自願協助」,災時也以「災情通報」為主,不會被派去從事消防員等專業救災工作,也不需要值勤,即便是縣市政府辦理防災演練或宣導活動,也是徵詢協助意願,不會強制要求參與。
看完資訊應該更能理解,防災士並不是英雄,他們只是「為自己、為家人、為社區的安全多學、多做一點」的普通民眾。
如果大家看完這篇文章,開始覺得「也許我也可以成為其中一員」,那就是防災士制度推動最大的意義,不論上班族、社區幹部、家庭主婦還是退休長輩,都可以加入這個民間防災種子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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