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補班日6天為歷年之最!企業人資該留意哪些規範與營運常見問題?|彈性休假、補上班注意事項總整理

人資充電
2023.02.08
6232次觀看

2023年的彈性休假和補班日是歷年之最,不但有史上最長的春節10連假,全年補班日更多達6天,不僅影響員工的週間休憩與作息規律,部分企業雇主也擔心連續假期較多,員工利用假期再「加碼特休」導致人手不足、衝擊公司營運,此外還有合法申請「變形工時」的議題……面對今年的6天補班日,企業人資該做好什麼準備呢?104職場力為您整理注意事項、請多加留意!

文/《104職場力

2023年的連假多,加上彈性休假形成歷年最多的6天補班日,其中2月受春節連假和228連假的前後影響,有兩週會碰上「連上6天班」的情況,不僅勞工擔心會衝擊自己的週間休憩與作息規律,部分雇主和人資更擔心在連假較多、補班和彈性休假也變多的情況下,有可能打亂公司的營運節奏,因此謹慎以待。

2023年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週六「補班日」?彈性放假、補班怎麼算?

2023年有這麼多「補班日」的原因,主要是多數許多企業參考每年6月所公佈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

根據「中華民國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整理,總放假日116天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8個,假期數最長的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共10天,其次為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俗稱清明連假)共5天。(五一勞動節連假僅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可放假)。

以下為104職場力所整理的連續假期清單:

  •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2/31(111年)~1/2
  • 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20~1/29
  • 228和平紀念日:2/25~2/28
  •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1~4/5
  • 端午節:6/22~6/25
  • 中秋節:9/29~10/1
  • 國慶日:10/7~10/10
  • (註)五一勞動節:4/29~5/1,僅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可放假

2023年的「補班日」有哪幾天?

  • 農曆春節:1/7(六)、2/4(六)
  • 228和平紀念日:2/18(六)
  • 清明節:3/25(六)
  • 端午節:6/17(六)
  • 國慶日:9/23(六)

彈性放假、補班怎麼算?

一般會碰上彈性放假的狀況,多半與國定假日的時間點有關,常見有兩個彈性放假的原則:

  • 國定假日遇週末,往前往後補假一日: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 如國定假日遇週二(或週四),將週一(或週五)彈性放假,形成補班:根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的規定,當上班日為週一到週五、固定於週六、週日休息的時候,若遇到週二、週四是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原則上將調整週一、週五為放假日,並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 如小年夜為工作日,則彈性放假:此為109年由行政院公佈的「小年夜調整放假」政策,為紓緩返鄉人潮、減輕春節往返的負擔,因此提前於小年夜開始春節連假,公佈於《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當中。

實務上的補班日,多數是「先補(班)後放(假)」,特殊狀況則視公告日期為準,如近期就曾遇到的是一共有「兩天彈性休假」的春節連假,行事曆因應過年連假而將工作日與休息日對調(多數作法為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2月4日與1月27日對調),因此產生1月7日、2月4日這兩個週六成為大家俗稱的「補班日」。

★ 補充資料: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

● 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相關令函

● 因應連續假期所為之上班日調整,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相關令函


遇到彈性休假、補班日,企業人資該注意什麼?

首先,如果企業打算跟著「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行事曆,應該要先注意自己公司是否適用、並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的申請。

1. 事業單位是否適用「變形工時」?並合法完成申請

由於配合政府行事曆的彈性放假與補班,將涉及數週的休息日與工作日對調,須實施「變形工時」(通常為「八週變形工時」;企業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屬於適用產業:

適用「8週彈性工時」產業

  • 指定所有適用4週彈性之行業得適用8週彈性工時。
  • 製造業。
  • 營造業。
  • 遊覽車客運業。
  • 航空運輸業。
  • 港埠業。
  • 郵政業。
  • 電信業。
  • 建築投資業。
  • 批發及零售業。
  • 影印業。
  • 汽車美容業。
  •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 機車修理業。
  • 未分類其他器物修理業。
  • 洗衣業。
  • 相片沖洗業。
  • 浴室業。
  • 裁縫業。
  • 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 顧問服務業。
  • 軟體出版業。
  • 農林漁牧業。
  • 租賃業。
  • 自來水供應業。
  • 汽車貨運業。
  • 攝影業中婚紗攝影業及結婚攝影業。
  • 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
  • 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

原則上,只要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事業單位都可適用,但常會遺漏的情況是「未完成八週變形工時」的申請就直接施行、形同違規。

請企業人資注意,私人企業如要實施前仍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可於公司內公告實施,目前部分工時勞工也不適用。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因此若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而且彈性放假日因未完成變形程序,該日所有員工理應出勤)。

延伸閱讀:「變形工時」怎麼算?所有產業都適用嗎?|彈性工時規範懶人包


2. 常見問題:新進/離職人員剛好遇到彈性休假/補班日,該跟著行事曆走嗎?

今年較多的補班日也衍生出許多與彈休、補班相關的討論,日前在春節連假結束後的首個補班日,新聞媒體上熱烈討論的話題是:「剛到職的新人、或準備年後離職的員工,有需要跟著補上班嗎?

延伸閱讀:彈性放假後才到職的新人,需要跟著公司補班嗎?|補班日、彈性放假常見爭議

網路上意見相當分歧,多數人認為「到職前的彈性放假並非正式員工,當然不用補上班」,但也有人指出這是「用詞不當」所導致的誤會,不應該用「補」上班來形容公司調整上班日的政策,如果公司是按照法規的規範調整上班日,則是屬於公司的上班行事曆,性質是正常的上班日,並非一般所理解的「補」上班。

勞動部事後做出解釋:「若公司實施限定版的8周彈性工時,新到職員工應按照公司班表走,除非員工到職前透過勞資協商,取得公司同意可不用補班。」

事實上,常見的「補班、彈休」爭議,大概可分作以下幾種狀況:

常見補班日、彈性放假狀況與建議作法

狀況建議作法深入解析
公司依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已合法申請「變形工時」新進員工即便彈性休假後才到職,仍應配合公司行事曆補班詳細說明
公司未實施「變形工時」補班日視同一般休息日,如要求員工上班應依法給付加班費詳細說明
公司合法申請「變形工時」,員工於彈性放假後離職補班日不須補提供勞務,公司亦不可要求以特休、薪水折抵詳細說明
公司未實施「變形工時」,員工於彈性放假後離職不須班,公司也不可要求另外補上班、延後離職、扣除薪水詳細說明
製表:104職場力

提醒大家,不論公司採行哪種模式排定班表、行事曆,均須和員工進行妥善溝通以及協調,如遇剛好在彈性休假、補班日到職、離職的人員,也應該主動說明、協助釐清狀況,才能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爭議,徒增事端唷!


3. 彈性放假日、補班日的上班薪水該如何計算?

由於「彈性放假日」和「補班日」其實多數是將「工作日」和「休息日」對調,因此薪水計算模式則比照日常作法即可。

常見爭議應為「應為彈性放假日、但被要求加班」,如果雇主要求勞工於該日出勤,則薪資計算方式應比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

  1.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2.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3. 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此外,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出勤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其工作時數不受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勞工若對於加班費計算有疑義,可至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查詢。


4. 常見問題:補班日不上班,但可要求勞工請自己的假(如特休、補休)嗎?

由於考量補班日的效率、加上合作夥伴或其他事業單位可能也會休假,因此部分雇主會直接要求員工該日可不出勤,直接「免補班」。

但要特別注意,「免補班」如是公司直接要求免服勞務則無爭議,但若要求員工應強制扣除「特休」來休假,則會有違法之虞,因為根據法律規範,特休的發動使用權應在勞工身上,雇主不得強行要求(或統一規定特定日期)員工特休,此舉將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這部分乃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若違反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除了特休以外,包括「補休」、「彈休」都不可以要求員工在指定日期休假,現行法規規範,「特休」、「補休」皆屬勞工權益,應由勞工自主安排。「彈休」部分如果想在特定日期使用,須確認全體員工的彈性休假日數均足夠,才可避免爭議。

提醒事業單位,如企業有營運與休假排定之規劃,雇主應與勞工協商,不論是召開勞資會議、或是與勞方個別協議均可,但絕不能片面決定而直接公告施行。

延伸閱讀:強制員工於指定日期休假,甚至「預借明年特休」?勞動部:違反勞基法可開罰


5. 公司多數員工在連假前後同時休長假,該如何因應?

現代勞工多半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因此遇到連假時常會在假期前(後)安排個人特休,延長自己的假期做更彈性的休閒規劃,但雇主則會擔心此舉衝擊公司營運,造成假期前後人手吃緊、無人可用的狀況。

提醒您,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建立完善的公司制度來因應:

  • 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透過職務特性、組織規劃,或是上下從屬關係來建立公司的代理人制度,切勿淪為「休假人員要自行找人代理工作」的狀況,即便無法完全代理該名員工的工作,也該建立工作紀錄、代理工作程序,甚至尋找第二代理人、由主管出面承接等制度,讓每位員工都可在輪流休假時無後顧之憂。

  • 透過「臨時人力」產生應急人力:部分產業是輪班制的產線,常會發生特定工作無法由另一個人協助分擔,導致員工「有假不敢休」、「連假還是要待命」的狀況,部分雇主會將此人力缺口透過機動人力補上,在勞工休假時啟動支援計畫,由短期臨時人力、或是可輪調替代的人力來協助,也可透過內部教育訓練、職務輪調事先規劃,讓員工能夠做到彼此支援的協助。

  • 備齊內部的請假規則:勞工如有正當具體事由,均可依法行使其請假權利,切勿讓勞工請假成為員工的壓力,反而造成代理人工作增加、請假者成為眾矢之的,或是因工作無人能替代而被迫不敢請假等狀況,建議公司可主動清楚說明「請假規則」與程序,並提出符合相關法規的請假辦法,讓勞工安心休假。

延伸閱讀:公司請假流程怎麼訂?掌握勞動法令五大重點


關於【補班、彈性休假】,還有這些值得您參考:

最新HR新知,【人資充電】上都有!

★ 小編精選專欄,趕快追起來! ▶ 點我馬上去

人資的各種疑難雜症,提供「人力資源管理」優質文章、產業新訊、各式人資工具以及時事議題,幫助您有效做好人力管理,歡迎一起了解人資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