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戰2024總統立委大選!提醒擬參選人應為所雇用之競選人員申報就保、職保|職場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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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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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總統立委大選將於明年1月13日舉行,勞保局提醒擬參選人,如雇用工作人員從事選舉活動,應依規定為僱用之競選工作人員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得參加勞工保險以保障其權益,如不幸發生事故時才能獲得完善保險給付。

文/《104職場力》小編

勞保局近日於Facebook提醒,明年2024年1月13日即將舉辦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如果「擬參選人」已向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報經監察院許可,且有僱用員工進行掃街、拜票等競選活動即應申報員工參加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並得參加勞工保險

擬參選人為所雇用之競選工作人員應申報投保就保職保
圖片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Facebook 粉絲專頁

擬參選人應為所雇用從事競選活動的工作人員投保就保及職保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2024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將於明(113)年1月13日舉行。如擬參選人或候選人因競選造勢活動,而有雇用工作人員從事選舉活動應依法為所僱用勞工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障其勞工權益

先前2022年地方選舉勞動部也做過說明,選舉期間擬參選人及候選人常會僱用工作人員於競選服務處、鄉鎮市區從事掃街、拜票等選舉活動。而為保障受僱從事競選工作人員相關保險權益,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與《就業保險法》規定,擬參選人或候選人應向勞保局成立投保單位,為所僱從事選舉活動並獲致薪資報酬之工作人員,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

另外,擬參選人或候選人亦可以為所僱工作人員辦理參加勞工保險,於發生保險事故時就能獲得完善的保險給付保障。

以「政治獻金專戶」或「登記候選人之公文」成立投保單位

有關投保規定與手續,公職人員擬參選人應檢具監察院核發之「政治獻金開戶許可函」等文件;如未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但已向選舉委員會登記為候選人者,應檢具選舉委員會「受理登記為候選人之公文」等文件,以成立投保單位,為所僱勞工辦理加保事宜。

例外狀況為,志工身份非屬雇傭關係而未強制投保;或競選工作人員由黨部支援,則其投保於所屬政黨。

若未幫勞工投保職災保險,將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6條規定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勞保局最後也提醒擬參選人,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投保,以保障其就業及工作生活安全並避免受罰。

相關投保注意事項及申請文件,可參閱勞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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