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1期的「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已於明年元旦起開始受理申請,事業單位如符合資格都可在2月28日前向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有關申請流程、辦法的參考檔案與補助金額說明,我們都為您整理在本文當中,歡迎企業參考利用。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因應近年職場友善的育兒政策落實,勞動部自民國91年起補助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在最新的勞動部新聞稿指出:為持續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勞動部將於111年第1期受理雇主申請經費補助,申請期間為111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歡迎事業單位向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勞動部說明指出,企業若提供員工托兒服務將有助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及對公司的幸福感,間接降低流動率,增加留住優秀人才的機會。此外,依據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同時為鼓勵雇主提供、設置相關措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根據勞動部資料說明,如有意願申請111年第1期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可參考下列流程: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勞動部自民國91年起開始補助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根據統計資料現有544家企業申請補助設置托嬰中心、幼兒園等設施,其中產業以製造業、醫療業為大宗,若加上補助托兒措施的企業,達2776家企業獲得政府補助。
勞動部除提醒明年度的第一期經費補助將於元旦開始受理申請之外,亦重申「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的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托兒措施」,請企業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