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從員工需求出發,打造友善職場為當前招募留才、認同企業文化不可忽視的一環。勞動部與教育部等訂定如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補助及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補助方案,輔導雇主並提供相關補助資源,建立一友善職場環境。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勞動部為協助雇主推動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建立友善勞動環境,支持中高齡員工退休準備與調適,使勞工安心效率工作,提升企業生產力,達到勞資雙贏,特訂定「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冀望透過宣導理念、協助事業單位建立機制、選拔表揚最佳範例及補助與獎勵,促進「員工效益」、「企業效益」及「國家社會效益」。
勞動部表示112年度「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期限至6月30日止,歡迎企業把握時間踴躍提出申請。
了解計畫補助項目與金費:鼓勵企業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措施」,勞動部112年補助計畫開放申請至6月底|職場新訊
勞動部說明指出,企業若提供員工托兒服務將有助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及對公司的幸福感,間接降低流動率,增加留住優秀人才的機會。此外,依據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同時為鼓勵雇主提供、設置相關措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其中相關方案說明如下:
了解計畫補助項目與金費:112年第1期托兒、哺乳設施補助元旦開辦受理,雇主首年設置最高可領300萬元、設置後每年最高補助50萬(附申請流程說明)|職場新訊
為了推展企業職工運動,促進運動人才就業,教育部體育署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提供相關經費補助,鼓勵企業聘用體育運動相關背景專業人員,活化企業人才資源,並推廣職工運動。
企業聘用1名運動指導員,可申請辦理員工運動活動經費最高新臺幣30萬元,同一名運動指導員以申請1次(案)為限,每家企業以申請3次(案)為限,最高新臺幣90萬元。
另企業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1項,申請補助額度得增加新臺幣5萬元;符合2項者則得增加新臺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