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預計自111年5月1日施行新制度,為提供勞工更適足之職業災害保險保障,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訂同基本工資(113年為27,470元),且雇主職保之投保薪資應為最高級距。
文/《104職場力》整理
根據勞動部最新的新聞稿指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為「災保法」)預計自111年5月1日起施行新制,為提供勞工更充足跟適當的職業災害保險保障,災保法的月投保薪資上限將訂為72,800元,下限訂同基本工資,如以111年為例是25,250元,且雇主職保之投保薪資應為最高級距,初步估計約272萬人受影響。
考量職保之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並未相同,為簡化申報作業,勞保局已配合修正多項合一之勞、就、職、健保申報書表,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請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將分別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勞(就)保及職保之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
舉例說明:勞工每月薪資為72,000元,投保單位於申報其加保時,應按其實際薪資72,000元填報,其勞(就)保投保薪資級距將自動歸級為45,800元,職保將歸級為72,800元。
勞動部新聞稿表示:為維護被保險人權益並簡政便民,勞保局預計會在111年5月1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此次逕調作業將於111年2月份勞(就)保之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列印逕調通知函,同年3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又完整之逕調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列印於111年5月份保險費繳款單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預計於111年6月25日前寄發),網路申辦單位則可至e化服務系統查閱、下載。
勞保局提醒,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者或無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如月薪資總額高於45,800元,請單位於111年4月自行申報其職保投保薪資調整,以保障員工權益,並避免雇主受罰。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6-3 條: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時,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最近一次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辦理;其後自施行之日起,每三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視保險實際收支情形及精算結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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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人資系統已完成災保法投保金額及級距設定、繳費計算,建議企業先完成4月薪資結算,系統5/1起可設定公司職災負擔金額調保等作業,節省作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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