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的疫情,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正式宣佈,實施不支薪的「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當天到隔天的24時均可申請,請假者須出具疫苗接種記錄卡,不只是勞工,公司企業與人資工作者也需要特別留意這項新政策。
文/《104職場力》
由於COVID-19(新冠肺炎)的全球疫情已歷一年卻未稍歇,日前亦有國人因接種疫苗後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勞團與民意代表都曾呼籲政府正視「疫苗假」的問題,避免勞工因施打疫苗後而影響工作表現,產生「另類職災」。
勞動部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商討後,針對COVID-19(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種對象逐步擴大,接種後又有一定比例會出現發燒等不適症狀,因此於今日(2021/5/5)正式由指揮官陳時中宣佈,實施不支薪的「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當天到隔天的24時均可申請。
針對「疫苗接種假」的種種疑問,指揮中心也一併作出說明。
適用對象並不限於公務人員,而是公私部門所有勞工一體適用,雇主機關均不得拒絕勞工申請「疫苗接種假」,亦不可視勞工為曠職、或用事假等其他假別處理,同時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等不利於勞工的相關處分。
以下是簡單的重點整理:
指揮中心特別在記者會中提及,為保障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者權益,已邀集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及法務部等機關研商並形成共識,將保障勞工及公務人員的相關權益,並訂定保障措施。
除前述提及的「雇主、機關均不得拒絕,且不得視勞工曠職或用事假等其他假別處理,同時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等不利於勞工的相關處分」之外,如勞工遇到企業雇主刁難,亦可提起申訴。
防疫期間,需要大家多一些體諒和互相關懷,良好的職場環境也需要勞資雙方有一定的共識,希望大家在這段期間都能平安健康,一起為防疫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