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違法慣犯遭審計部點名 勞動部訂3項情節重大將追回

2025-03-12報導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訂有多項補助事業單位的計畫,但去年審計部報告指出,許多受補助的事業單位竟是違反勞動法令的慣犯,有違公平正義原則。為此,發展署於本月初公布職業訓練補助計畫規定涉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 適用範圍,明訂從受理申請補助前1年至案件核銷審查止,若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令累計遭罰100萬元以上或單次罰50萬以上、違反職安法遭部分或全部停工、發生職災死亡或罹災3人以上,將追回補助

為促進就業、協助勞工穩定就業或提升工作職能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多項計畫,補助事業單位辦訓或提供雇用獎助津貼等。根據統計,勞動部在2023年補助1萬1205家事業單位、補助件數8萬8968件、金額達16.3億餘元。

但去年審計部報告指出,大多數補助計畫雖規定事業單位違反重大情節者將不予補助,卻沒有定義重大情節的認定標準,僅少數計畫訂有內部審核基準。

審計部進一步比對發展署15項計畫補助的事業單位,2020到2022年連續三年違反勞動法的有122家,共補助253件、近4000萬元,其中有16家違反勞動法令件數達20件以上,最高甚至達74件,另有97家、近8成事業單位直到2023年仍持續違法。而在2023年補助的事業單位裡,前一年違反勞動法令3次以上的有200家、補助金額近5000萬,其中5家違反勞動法令案件達10件以上。

審計部認為受補助的事業單位常年違規累犯,漠視受僱勞工權益,發展署卻未認定為「情節重大」,仍持續給補助,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應檢討審核機制,發揮補助款獎優懲劣目的。

為此,發展署本月初公布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等職業訓練相關計畫的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 適用範圍,包括違反勞動法令累計被開罰100萬元以上、單次被罰50萬元以上,違反職安法或勞檢法遭部分或全部停工處分、發生職災死亡災害或罹災人數3人以上

發展署訓練發展組組長沈文麗說,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就業服務不同補助計畫,有不同目的跟做法,因此會針對不同性質的計畫,分別訂出違反勞動法令重大情節的適用範圍,日前先發布職訓屬性的計畫,3月底前還會陸續公布其他計畫的適用範圍。

她說,從公告日期起,往後事業單位申請補助起始日前1年至案件核銷審查完畢止,若違反上述3情節重大違反,就將追回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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