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反性騷!】104人力銀行提醒因應三步驟:當下拒絕、紀錄存證、申訴告發

文/104人力銀行

台版「#Me Too」風暴延燒!有新鮮人透過104人力銀行「現在換我問」的活動提出「如果客戶對我伸鹹豬手,公司會怎麼處理?」新鮮人想了解用人主管在業績訂單和性別平等之間,會怎麼處理?而「女性在職場上容易遭遇哪些瓶頸?」31.2%的女性受訪者勾選「職場性騷擾」、30.2%的女性受訪者勾選「人際互動的性別潛規則,例如特殊應酬場合、父權式命令、黃色笑話等」。

近期反性騷巨浪席捲台灣,104人力銀行提出「職場反性騷」三步驟:

  1. 發生當下應明確表達自己的厭惡,勇敢制止、當下拒絕。
  2. 記錄發生的過程、事件情境、時間、地點、對象等資訊。
  3. 向工作單位或警政婦幼機構申訴或報案。

一旦啟動調查,若需輔導或醫療,企業應協助轉介專業機構,給予完善保障,避免當事人繼續處於有受性騷擾疑慮的工作環境中。若企業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


只要有性意味的言詞讓當事人感到不舒服即為性騷擾 遇到了怎麼辦?

打工摔破盤子,主管說再犯一次就扒光我衣服,這算職場性騷擾嗎?」、「公司同事,每次問問題整個貼到我肩膀上,覺得被卡油不舒服。」(取自職涯診所)到底是多想了?還是已經構成職場性騷擾?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只要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辭或行為,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導致侵犯或干擾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工作表現,即為職場性騷擾。

104資訊科技法務長蘇宏文律師在104《職場力》撰寫多篇【職場性騷擾系列】,「性騷擾」容易因為姑息、或兩造雙方對於事件描述不一致、對於不舒服的認定不同、以及缺乏當下的人證及事證而難成立。104人力銀行整理三步驟,共同防治職場性騷擾:

  1. 當下拒絕:一個人獨自忍耐,問題不會解決,性騷擾的狀況也不會改善,必須要明確向對方表示自己所嫌惡的事,勇敢制止;若擔心「權勢」性騷,當下可保持距離、藉口離開,或透過他人表達並轉告,隱忍姑息無法解決問題。
  2. 紀錄存證:明確記錄事件經過、發生的時間、地點、對象等重要資訊,同步也可找信賴的對象諮詢。
  3. 申訴告發:不要擔心被貼上是麻煩製造者的標籤,或覺得丟臉,勇敢向工作單位、或者警察局婦幼隊等機構申訴。


面對職場性騷擾 我的公司保障足夠嗎?

避免職場人際互動關係各有解讀,以致於一方過於隨意、一方感到不快!104人力銀行也提醒職場互動方式,不要輕易就認為已經和對方有良好的人際關係,講話內容或肢體語言就能肆無忌憚的恣意妄為、毫無顧忌,也不要隨便猜測什麼程度的言語動作是對方可以接受的

另外,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企業僱用30名以上的員工,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另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凡是事業單位勞工100人以上者,應參照勞動部公告之「職場不法侵害危害預防指引」,訂定預防計畫,採取辨識、評估、教育訓練及建立處理程序等機制。

一旦企業發生職場性騷擾,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讓受雇者免於遭受職場性騷擾,並提供無受職場性騷擾疑慮的工作環境,保障工作權平等,若當事人有輔導或醫療的需要,應協助引介專業機構,給予完善的保障,若進一步產生法律訴訟,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時間應給予公假。

若企業未妥善處理,當事人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經查證屬實,依法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雇主姓名或名稱。

面對性騷擾,絕對零容忍!
《104職場力》「職場性騷擾」特輯

職場性騷擾特輯


【職場力調查】你曾遇過「性騷擾」嗎?

「性騷擾」並非只有逾矩的肢體接觸才算,事實上廣義上只要有「肢體接觸」、「言語騷擾」,與性或性別相關、違背當事人意願並造成其不快的感受,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您是否在日常生活中曾經碰過(或目睹)「性騷擾」事件?當下的處置為何呢?歡迎透過【職場力調查】票選告訴我們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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