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從事部分有害作業罹患職業病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勞動部結合勞保局、職安署及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建構「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主動通知曾從事致癌性等有害作業勞工,離職退保後仍可申請接受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勞動部新聞稿表示,為了維護離職退保勞工健康權益,勞動部結合勞保局、職安署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之專業資源,建構了「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
「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將主動通知曾從事致癌性等有害作業勞工,於離職退保後仍可申請接受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而就檢查結果提供健康管理等關懷服務,保障勞工的健康權益。
考量勞工從事部分有害作業罹患職業病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就其健康狀況有必要予以追蹤,並提供相關服務,勞保局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以及早發現職業相關疾病徵兆,早日治療。
另配合今(111)年5月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也訂定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透過相關資料庫掌握過去曾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致癌性有害作業,對於已退休或離開職場之勞工,主動通知其向勞保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
而檢查結果有異常者,將透過今年甫成立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提供健康諮詢及管理等服務,若該異常疑似與工作相關者,則由認可之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提供評估、個案管理及醫療或相關津貼補助申請等服務。
編號 | 作業類別 |
---|---|
03 | 從事游離輻射防護法所稱游離輻射作業 |
10 | 從事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四氯乙烯(tetrachloroethylene)之製造或處置作業 |
13 | 從事聯苯胺及其鹽類(benzidine & its salts)、 4─胺基聯苯及其鹽類(4─aminodiphenyl & its salts)、 4─硝基聯苯及其鹽類(4─nitrodiphenyl & its salts )、 β─萘胺及其鹽類(β─naphthylamine & its salts) 、 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dichlorobenzidine & its salts)、 α─萘胺及其鹽類(α─naphthylamine & its salt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14 | 從事鈹及其化合物(beryllium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15 | 從事氯乙烯(vinyl chlorid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16 | 從事苯(benzen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18 | 從事石綿(asbestos)之處置或使用作業 |
19 | 從事砷及其化合物(arsenic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22 | 從事聯吡啶或巴拉刈(paraquat)之製造作業 |
23 | 從事粉塵危害預防標準所稱粉塵作業 |
24 | 從事鉻酸及其鹽類(chromic acid and chromate) 、 重鉻酸及其鹽類(dichromic acid and chromat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25 | 從事鎘及其化合物(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26 | 從事鎳及其化合物(Nickel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29 | 從事1,3-丁二烯(1,3-butadien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30 | 從事甲醛(Formaldehyd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31 | 從事銦及其化合物(Indium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勞動部也呼籲事業單位可在勞工「變更作業」或「離職退保」之後,主動為其提出申請或告知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權益。
而勞工若現職未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有害作業,但過去曾從事該等作業,且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一年,或已離職或退保,均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每年得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1次,補助額度平均每人為1000元。。
檢查費用由勞工保險局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列有關項目規定核付。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全年均可申請辦理,投保單位可視情況分批為所屬合於規定之被保險人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規定,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之醫療機構,應符合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所定資格,有關健檢醫療機構名單可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
若您仍有其他相關問題,也歡迎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專區查詢,或洽勞保局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2876。
另外也可洽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02)8522-9366(職業傷病服務處)諮詢。
延伸閱讀:維護特殊工作環境勞工之健康,投保單位應定期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