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228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104職場力》提醒企業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勞資協商擇日補假,若雙方同意出勤,也請注意出勤工資應符合規定,休假日給加班費、國定假日要給兩倍薪唷!此外也要留意實施彈休、補班應符合「8週彈性工時」的合法程序才可實施,完整資訊歡迎參考本篇文章的整理。
文/《104職場力》小編 綜合整理
2023的228和平紀念日在週二,由於當週的週一若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須符合八週彈性工時相關程序)、連同前兩天的週休二日將形成「4天連假」。
因此今年度的「228連假」會有幾個常見的連假計薪議題產生:
提醒企業雇主,228和平紀念日是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如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就應於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日工資。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此外也應注意,若雇主與勞工約定出勤,或因特殊產業屬性而在連假期間需要勞工執勤公務,在連假期間依據不同屬性的休假日、薪水計算都不相同,甚至其中有不得要求員工上班出勤的日子(例假)請看《104職場力》 的相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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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28和平紀念日」假期若民間企業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假可達4天。
首先請企業注意,務必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2月18日之原定休息日與2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這部分主要是根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的規定,當上班日為週一到週五、固定於週六、週日休息的時候,若遇到週二、週四是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原則上將調整週一、週五為放假日,並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因此經此調整後,2月25日、2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2月18日則變成上班日)。2月26日和2月28日則維持原先的例假、國定假日屬性,因此連起來在2月25日至28日為俗稱的「228連假」。
這邊也要特別提醒企業如果企業打算跟著「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行事曆,應該要先注意自己公司是否適用、並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的申請。
以下是常見的5件提醒事項,詳細內容也歡迎參考我們的專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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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只要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事業單位都可適用,但常會遺漏的情況是「未完成八週變形工時」的申請就直接施行、形同違規。
請企業人資注意,私人企業如要實施前仍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可於公司內公告實施,目前部分工時勞工也不適用。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因此若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而且彈性放假日因未完成變形程序,該日所有員工理應出勤)。
根據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碰上228當天是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該週一應讓勞工休假,如勞工確實當天有需要上工,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
提供試算資訊: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228和平紀念日當天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4連假當中的2月25日和27日為休息日,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我們提供您試算薪資,如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的試算出勤工資如下: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而2月26日為週日,依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萬不得已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小編劃重點:2/25、2/27的性質為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2/26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2/28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2月應排入4個例假日、4個休假日,以及1個國定假日(二二八紀念日)。
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小編劃重點:請注意,時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當天的工資應為「出勤時數 × 兩倍工資」。
勞動部提醒,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需要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和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千萬要小心保護自身的權益哦!
最後,讓我們透過表格,來做一次總複習吧!
日期 | 假別 | 注意事項 |
2月18日(週六) | 調整上班日 | 原休息日,因與1/27對調、應出勤 |
2月25日(週六) | 休息日 | 如出勤,應獲得加班費 |
2月26日(週日) | 例假日 | 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出勤 |
2月27日(週一) | 休息日(和2月18日對調) | 如出勤,應獲得加班費 |
2月28日(週二) | 國定假日 | 如出勤,應領兩倍工資 |
以上資訊就是 《104職場力》 簡單為大家整理的228連假上班、加班注意事項,也請勞資雙方都要留意相關權益,連假期間的出勤和工資給付都應符合法規,也祝大家佳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