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時有所聞,事業單位及雇主一旦違反《勞動基準法》,初犯罰緩最少2萬,而主管機關亦會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及受罰記錄。究竟雇主最常違反勞基法哪一條?10種常見的違規態樣有哪些?,另外104人力銀行法務長也要加碼帶您認識「雇主面臨勞動檢查後最常遭開罰的14條項目」,請都務必要避免唷!
文/《104職場力》小編
日前勞工局公布一系列違法罔顧員工權益的公司名單,其中赫見不少知名連鎖品牌名列榜中,違規項目包括「勞工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拒絕員工申請生理假」、「擅自調職留停員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等項目,違反法規包括《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職業安全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等,開罰金額總計達2000萬元左右。
公司經營、企業人資最不可忽視、須謹慎為之的一定就是「合乎勞動法規、避免挨罰」。
建立友善勞雇關係與勞動環境一直是當前社會共識,先前我們整理過「工資給付5大常見爭議」,然實務上仍有雇主不黯《勞動基準法》或其他勞動法規而違反受罰;而勞動檢查時也會針對較常違反之處進行詳細審查,雇主應特別注意。
那麼雇主常見違反勞基法的情形有哪些呢?勞動檢查後有何常見違法案例?最常違反勞動基準法哪些條文呢?《104職場力》小編替您一次整理,仔細檢視自身公司現況、避免受罰。
勞動部設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得以查詢違反勞動法令之事業單位(雇主)、縣市違法統計和訴願案件。
提醒事業單位與雇主,《勞基法》第 80-1 條規定如雇主違反勞基法而受罰緩,主管機關是會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只要曾違法受罰,在上述的查詢系統是可以搜尋到記錄的。
而根據歷年統計,全國違反勞基法條排行,違反第 24 條、第 32 條、第 30-6 條和第 22-2 條為大宗,顯見勞資雙方在「工資給付」與「工時安排與認定」經常產生爭議。
「未依法發給勞工加班費」、「勞工超時工作」、「未保存勞工出勤紀錄」或「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等,一旦企業違反,罰緩皆為新台幣2萬元以上。
勞基法條文 | 條文內容 | 罰鍰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之工資給付應合法給予加給費用。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32-2條 |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即便經工會或無工會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30-6條 |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22-2條 |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30-5條 |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 9~45萬 |
勞動基準法第32-2條 |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即便經工會或無工會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36-1條 |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2~100萬 |
勞動基準法第24-1條 |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之工資給付標準加給。 | 2~100萬 |
延伸閱讀:工資給付5大常見爭議:勞工忘打卡、違反內規、離職未完成交接,雇主可直接扣薪嗎?
若要進一步了解常見違反態樣,也能從歷年「勞動檢查統計年報」略窺一二。為了維護勞工與雇主雙方權益,「勞動檢查」係為政府落實勞動法令之重要憑藉,由中央專責安全衛生、地方政府專責勞動條件之檢查。
而主要為工時、工資、休假休息、女工、童工及技術生保護、退休、職業災害補償、工作規則、就業服務、勞工保險及勞工福利事項等為檢查之重點事項。
根據110年度勞動檢查執行情形,該年度全國執行勞動條件檢查總共受檢有34,431場次,其中違反件數共5,939次,處分率 為18.92%,罰鍰金額達31,202萬元。
違反第 24 條延長工時工資事項者 2,208項、占 20.67%為最多;違反第 32 條延長工作時間事項者 1,315 項、占12.31%次之;違反第 30 條正常工作時間事項者 1,254 項、占 11.74%居三;違反第 36 條未依規定使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者 1,134 項、占 10.62%。
另外104人力銀行法務長蘇宏文律師整理過一系列勞檢常見違法案例,也同樣能看出雇主較容易違反工資、工作時間和例假日與休息的相關規定:
延伸閱讀:勞動部公告112年度勞檢方針:夜間工作、外送作業、影片拍攝列為「特定檢查項目」
有關《勞動基準法》相關罰則訂於第11章,以下為您整理較為常見的違法條文及罰緩金額:
條號 | 條文規範內容 | 罰鍰 |
---|---|---|
第 16 條 |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 2萬 ~ 30萬 |
第 17 條 |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之資遣費發給 | 30萬 ~ 150萬 |
第 19 條 | 勞動契約終止,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 | 2萬 ~ 30萬 |
第 21 條第1項 | 工資由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2萬 ~ 100萬 |
第 22 條 | 工資的給付方式、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2萬 ~ 100萬 |
第 22-1 條 | 派遣勞工的工資給付 | 2萬 ~ 100萬 |
第 23 條 | 工資之給付、雇主薪資單置備、保存5年 | 2萬 ~ 100萬 |
第 24 條 | 延長工時工資給付標準(加班費給付標準) | 2萬 ~ 100萬 |
第 25 條 | 工資之性別平等待遇 | 2萬 ~ 100萬 |
第 30 條第1項 | 正常工時規定(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 | 2萬 ~ 100萬 |
第 30 條第2項 | 二週變形工時 | 2萬 ~ 100萬 |
第 30 條第3項 | 八週變形工時 | 2萬 ~ 100萬 |
第 30 條第5項 | 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保存5年 | 9萬 ~ 45萬 |
第 30 條第6項 | 出勤紀錄須記載至分鐘、勞工申請出勤紀錄 | 2萬 ~ 100萬 |
第 30 條第7項 | 不得以正常工時修正做為減少工資之事由 | 2萬 ~ 100萬 |
第 32 條 | 延長工時(加班)規定 | 2萬 ~ 100萬 |
第 34 條 | 輪班制工作規定 | 2萬 ~ 100萬 |
第 35 條 | 連續工作之休息時間規定 | 2萬 ~ 100萬 |
第 36 條 | 一例一休 | 2萬 ~ 100萬 |
第 37 條 | 國定假日均應休假 | 2萬 ~ 100萬 |
第 38 條 | 特別休假(特休)規定 | 2萬 ~ 100萬 |
第 39 條 | 第36、37、38條假別之工資規定 | 2萬 ~ 100萬 |
第 40 條 | 突發事故停止假期而工作,應加倍發給工資,並補假 | 2萬 ~ 100萬 |
第 56 條第1項 | 雇主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 2萬 ~ 3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