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場霸凌」發生了,直接請HR部門介入仲裁是最有效的作法嗎?

誰都不願發生「職場霸凌事件」,一旦發生人際關係、業務效率、辦公室氛圍都會大受影響,更艱難的是「圓滿」解決職場霸凌。理想情況當然是了解核心原因,客觀解決是非對錯,但現實往往複雜,只能竭盡所能處理。

文/涂維玲(職涯顧問)

其實人資的介入就是引進第三方,這樣的用意是讓被霸凌的員工感覺有中立者可以做仲裁時的依據,這樣會使的最後的結果,比較容易讓人接受,是好事。而對於霸凌的人(群體),也比較不會仗勢自己人多,又有主場優勢,而輕率或是變本加厲。

但是如果是一對多的這樣霸凌的事件,無論主管再怎樣中立,這件事情還是沒有辦法太圓滿,單一的個體離職是占多數,這就是現實,最多是讓霸凌的群體比較收斂。

就像學校班級中有弱勢的孩子功課不好,或是像比較沒有注意衛生,比如衣服沒有更換或是洗澡之類的,這時候大多數的孩子會選擇不和她一起玩,或是有幾個帶頭一起孤立她,並且到處說他很髒,老師通常就是教訓(教育)這些孩子,但是只能讓他們收斂些,同時也是有時效性的。

(有注意到嗎?單一個體通常無法融入團體中,我說「通常」是因為他本身是有些問題的,但是問題不見得是他個人的因素所引起的。可能家庭有問題或是家庭成員有問題等等)

其實你也會發現人資在此時並沒有甚麼特別的其他功能,甚至最後的決定還是由主管來做,這也是主管在想是否要讓這件事情讓人資知道,這當然也是對主管的考驗,比如管理能力(有主管也會擔心人資是否會把管理不力加諸在自己身上),所以有些主管就自己處理。

最理想的作法(很少成功案例,尤其是成人世界),當然是了解原因,主管要去了解雙方的立場、主要問題,尤其群體端要抓頭,當然如果事情有是非對錯,一定要賞罰分明,可是如果事情很複雜,比如有牽扯個人恩怨,那就是能讓雙方都各退一步。(這一步就是要主管去協調)

當然主管私下要動之以情,比如和群體端的頭,多做一些互動,能把心結打開最好,不行,也請她看在主管的面子上以公事為重。

另外被霸凌的那一方,我們要協助他改善,比如大家都自願留下來加班,他總是時間到就走人,也不管別人,別人叫他留下來,他只說我家有事,這種惹民怨的事情,就是明顯是他要改進(了解問題協助他對症下藥)。

另一方面主管也要幫他做做人情,或是帶他進入團體,利用這個人的優點去協助其他人,尤其從那種其實本來對她也沒有特別感覺或成見的人開始,因為畢竟這樣的人就是被帶著走,就這樣採各個擊破方式,等群體不成群體,自然這件事情也就過了。

不過世事很難像電影一樣每次都有完美ENDING,只能邊做邊學,尤其是人的事情,都沒有一個準則,所以不用給自己太大壓力,就盡我們所能。

(原文標題:處理「職場霸凌事件」,對於 被霸凌員工 與霸凌群體員工 這兩邊 應該要如何著手 比較容易圓滿?是否需要協同人資一起處理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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