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新制的特休該怎麼算?例假日一定要在週日嗎?|一例一休
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許多HR詢問,「例假日一定在週日嗎?休息日一定在週六?」答案是不一定。
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許多HR詢問,「例假日一定在週日嗎?休息日一定在週六?」答案是不一定。
一例一休正式上路後,究竟該如何計算員工的工資呢?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呢?104先為所有人資夥伴整理常見問答懶人包,歡迎多多分享運用。
引進外國人二原則:補充性或替代性 引進外國人,至今已無人關注僱用外國人之「補充性」或「替代性」討論。 雖主管機關常掛在嘴邊:「聘僱外國人,不得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機會」,明示堅持的是「補充性」原則;然屢屢相反,傳統產業尤其茶產業等,長期缺工卻不准引進外國人,苦苦等無(外國)人來助陣。 相對半導產業等擁有數(十)萬外國人助力,多半具「替代性」。
又到了歲末之際,許多公司將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對於員工這一整年之表現做出結論性的評核,並進行人力盤整,汰除不適任之員工,但雇主對員工終止契約前,尤其是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尚必須符合解雇最後手段性,此時,若公司訂有「績效改善計畫」,則該改善計畫之內容必須如何記載方不致過於抽象空泛,而被法院認定為無效之改善計畫?
綁約有二種方式,不同方式對於勞工,哪一種方式比較有利? 勞工需了解,二種方式都牽涉工作權,慎選適當的選項,不要讓自己慌張! 綁約方 《勞動基準法》最低服務年限(亦稱綁約)約定,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綁約)約定: (1)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2)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提供合理補償者。
企業對內對外溝通相關必要性與重要性時,員工認同肯定企業的價值觀與表現、努力付出以創造企業更多有利於社會的成果外,更能因身為此企業一份子為榮,更有動機成為在此工作最好的見證人與口碑傳遞者。
前兩篇分享了履歷的基本設定以及職涯規劃的建議,最後來談基本資料以外的眉角吧.大部分的企業在履歷裡面會請人選填「優點」及「缺點」,有些人會簡單寫幾句草草帶過,其實是很可惜滴.優點缺點自己先說明清楚,一方面幫助企業及自己了解自己,另一方面也可以讓用人主管可以更適當的判斷擺在哪邊比較合適。
履歷最終的目的,就是讓主管能短時間的認識你.然而,履歷是白紙黑字,不會自己跳出來表演還跟你聊聊天,那麼,主管怎麼從字裡行間判斷人的好壞呢?那就是字字黃金句句樞機阿,從你的描述中間去看門道了!
既然要了解履歷中的眉角,就需要先知道企業的HR是怎麼找人的,才能設身處地的理解怎麼樣才是一個好的履歷.如果是要找一般的員工,HR通常是用像104這樣的人力銀行,「先設定好條件」,然後刷的一下出現「上百件」的履歷「摘要」.登登登登!有沒有注意到剛剛框起來的關鍵字?這就你是第一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