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持續衝擊本土,高雄宣佈高中以下6/19以前暫停實體課程,另外臺中、臺南、南投等現示則是宣佈延長遠距課程至6/17,其餘縣市則多半採6/13恢復實體課程的模式,但仍會隨疫情變化滾動調整。由於國小、幼兒園學童若停課在家則需家長照護,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可不支薪),《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相關訊息。
文/《104職場力》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的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預估疫情高峰將在2022年的5月下旬達高峰期,為防範疫情在學童校園延燒,因此目前全台各縣市均陸續跟進,宣佈暫停實體課程(改採線上教學模式),以下簡表為目前全台各縣市的停課措施整理,將持續為您更新。
縣市 | 措施 | 時間 | 查詢網址 |
臺北市 | 北市將在3日完成國小校園疫苗接種,並在6日恢復實體課程,但中、小學經課發會同意仍可持續遠距教學 | 5/23-6/6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新北市 | 新北市府表示,6月6日至10日,340所公私立高國中小,有4成3、146校實施居家線上學習,部分因畢業典禮、接種疫苗,恢復實體上課 | 5/23-6/10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桃園市 | 高中以下及公立幼兒園6月13日起恢復實體上課 | 5/23-6/13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臺中市 | 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遠距教學延長至6月30日 | 5/23-6/30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臺南市 | 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遠距教學延長至6月24日,重要學習活動得返校 | 5/23-6/2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高雄市 | 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遠距教學延長至6月30日 | 5/23-6/30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
基隆市 | 高中以下學校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程 | 5/23-6/13 |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
新竹縣 | 高中以下學校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程 | 5/23-6/13 |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
新竹市 | 高中、國中小及公共幼兒園學生6月13日恢復實體上課 | 5/23-6/13 | 新竹市教育網 |
苗栗縣 | 高中以下學校、公立幼兒園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程;私立幼兒園、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安親班)得參考比照辦理。國三得實施線上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天 | 5/23-6/13 |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
彰化縣 | 高中以下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採線上教學至6月30日 | 5/23-6/30 |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
雲林縣 | 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6月17日起恢復實體課程 | 5/23-6/17 | 雲林線政府教育處 |
南投縣 | 高中以下學校、公立幼兒園暫停實體課程,採線上教學至6月30日。私立幼兒園在加強防疫措施前提下,可自行決定是否比照辦理。 | 5/23-6/30 |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
嘉義縣 | 高中以下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採線上教學至6月30日 | 5/23-6/30 | 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
嘉義市 | 高中、國中、國小與幼兒園(含附幼)於6月13日恢復實體課程 | 5/23-6/13 |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
屏東縣 | 高中以下學校自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高三及國三學生仍採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1天 | 5/23-6/13 | 屏東縣停課不停學專網 |
宜蘭縣 | 高中以下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 | 5/23-6/13 |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
花蓮縣 | 高中以下學校遠距教學持續實施至6月8日,9日恢復實體課。有照顧需求學生仍可到校,學校提供到校營養午餐,並持續提供經濟弱勢學童營養午餐照顧 | 5/23-6/8 |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
臺東縣 | 高中以下學校遠距教學至6月10日 | 5/23-6/10 |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
澎湖縣 | 高中以下及公幼暫停實體課程至6月10日 | 5/23-6/10 |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
金門縣 | 幼兒園遠距教學到學期結束,國小6月13日恢復實體課,國一及國二6月6日恢復實體課,國三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天,高中職授課形式可比照國中辦理 | 5/23-6/13 |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
連江縣 | 縣內國中小線上教學到6/10,後續視疫情滾動式調整 | 6/6-6/10 |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
指揮中心宣佈,自6/6起,只要是110年學年度在籍的高中、國中、國小及五專前3年學生,每人均可領取4劑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廠牌為:亞培),以下為相關重點:
由於不少家張反應,由於學童若不須實體上課、改採遠距教學在家,由於國小、幼兒園學童(即12歲以下學童,以及國、高中、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若停課在家,依法需家長(不限爸媽)在家照護,家長是否可依法請假?是否仍給付薪水?
勞動部指出,根據規定,如學童因暫停實體課程(或其他防疫需求)導致需成年人在家陪伴照護,家長的其中一人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另一人不可同時申請),但因疫情無法歸責於雇主,故不強制雇主支薪。。
由於之前在三級警戒後有部分家長詢問:家中有小學6年級學童但已滿12歲,可否申請「防疫照顧假」?經縣市政府函文勞動部,並與教育部商討確認後,定案作法為:12歲(含)以下,家長只要需要照顧未滿13歲的孩童,均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意即孩童就算「12歲364天也能申請」。
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根據勞動部的勞動權益說明頁的文章〈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指出:「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小編劃重點:「防疫照顧假」是家長其中一人可申請的「防疫應變」休假權益,但並非公假,雇主應配合準許、但並未強調應付薪資,故可不支薪。
針對「防疫照顧假」,勞動部也特別提醒雇主,如員工提出申請應准假,但可不支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的員工,同時也不可因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而視其為曠工,或強迫勞工自行以事假處理、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同時黃維琛亦提醒,「防疫照顧假」不是勞資任何一方應該單方面體諒的責任,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時,政府並未強制雇主支付薪資,望勞資雙方都能共體時艱,一起渡過疫情這段期間,為防疫而努力。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指出,雇主如因員工請「防疫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而處罰;若強制要求員工必須用特別休假或事假來申請,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的罰款。
針對延後開學的影響範圍,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出席指揮中心記者會時指出,「防疫照顧假」有權益可申請假期的家長不只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均可。
此外,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若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家長也可比照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小編劃重點: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也是「防疫照顧假」的適用對象。
衛生福利部公佈,下列幾種狀況適用「防疫補償」,可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其中主要可區分為受隔離或檢疫者及其照顧者,以下為重點摘要:
換句話說,只要符合以下狀況,均可申請「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
只要符合申請資格,在隔離後的「兩年內」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可透過網路(連結請見下方詳述)、郵寄或臨櫃申辦,以下為您整理需要準備的資料:
民眾如有疑問,也可撥打【1957】專線詢問,或點選縣市地方政府的詢問網址:各縣市諮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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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需要大家多一些體諒和互相關懷,良好的職場環境也需要勞資雙方有一定的共識,希望大家在這段期間都能平安健康,一起為防疫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