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種常見的「特休地雷」踩不得!「工作1年只給7天假」、「特休直接折現」都違法

人資充電
2023.11.07
5030次觀看

勞動部特別舉出10種「常見的違規特休」態樣提醒雇主,千萬別因每年終結的「特休問題」而惹禍上身。常見爭議如:特休未休完的折發工資」、「特休給假天數」,另外實務上仍有部分雇主不清楚特別休假規定而受罰,如逕自排定特休、特休換工資金額有誤、直接折發工資等,104職場力綜合勞動部資料整理10種常見特休NG作法,要注意哦!

文/《104職場力》小編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在國定假日、假日及休假日外,雇主應給予達一定年資的勞工一定天數有薪休假的福利制度 — 「特別休假」(俗稱特休)。

特休的屬性也同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因此原則上,雇主不可拒絕勞工在「任何時候」申請特休的權利,特休的排定應按照勞工意願。

延伸閱讀:【特休懶人包】8個常見特休QA:可請半天嗎?沒休完的可遞延至隔年嗎?週年制、曆年制哪個划算?

但是實務上,其實還是常因此發生許多勞資糾紛。勞動部即提醒,每到一年尾聲時,常碰上事業單位如約定以「曆年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特別休假的爭議,因年度終結而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日數,除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以外,其餘日數,不論未休原因為何,雇主均應結清薪資金額、發給勞工工資。

以下104職場力綜合勞動部資料,為您整理「常見的10大特休地雷」,歡迎參考利用!

★ 在104職場力點選星號」加入專屬收藏清單,隨時登入隨時查找!


盤點10大常見特休NG地雷,別踩到了!

勞工工作滿一年,只給特別休假7日點我看詳解
雇主直接排定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點我看詳解
未給予部分工時(兼職、打工)勞工特休點我看詳解
雇主未告知勞工下一年度可休日數點我看詳解
雇主未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特休日數點我看詳解
雇主因勞工自行離職而未結算未休日數工資點我看詳解
年度終結未於規定期限內核發未休日數工資點我看詳解
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金額計算有誤點我看詳解
未休日數工資以發放年終獎金為由拒給點我看詳解
事先與勞工約定所有特休均「直接折現」點我看詳解


實務上真的很常有雇主因為不清楚「特別休假」的相關規定而受罰,勞動部本次特別依據「特別休假請休」、「與特休未休日數折發工資」相關的「兩大類常見違法態樣」,整理出10種情境,提醒雇主避免誤觸法規。

以下我們也為您拆成兩個部分說明:

與「特別休假請休」相關的常見5種違規狀況

1. 勞工工作滿一年,只給特別休假7日

實務上仍有雇主誤以為勞工工作滿半年取得之3天特別休假,可從滿一年的7天中扣除,其實依法勞工工作年資滿半年及滿一年之3天及7天特別休假雇主應分別給予

例如:勞工在111年3月1日到職、112年4月1日離職,其享有的法定特別休假日數分別為滿半年的3日,以及滿1年的7日,共計10日。

延伸閱讀:公司可以規定「特休需提前告知」、當天申請一律不予准假嗎?

2. 雇主直接排定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

請注意:特別休假期日應按勞工意願排定

當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者,雇主不得於補班日當日逕自要求勞工排定特別休假;或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而需減班休息時,也不得逕自將勞工的特別休假納入排休。

延伸閱讀:強制員工於指定日期休假,甚至「預借明年特休」?勞動部:違反勞基法可開罰|職場新訊

3. 未給予部分工時(兼職、打工)勞工特休

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的勞工,不論約定的出勤方式及薪資給付方式為何(部分工時或全時工作、按件計酬或按時計酬),均有該法相關規定的適用。

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兼職人員、約聘人員等)如果在同一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雇主也要給予特別休假

延伸閱讀:【打工兼職懶人包】工讀生有特休嗎?

4. 雇主未告知勞工下一年度可休日數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3項規定,勞工於符合特別休假條件之日起30天內雇主應告知勞工年度內可休特別休假日數

延伸閱讀:我今年的特休有幾天?用「特別休假試算系統」幫你算!

5. 雇主未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特休日數

雇主應將勞工當年特別休假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以書面通知勞工;書面通知的形式,可以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為之。

延伸閱讀:我今年的特休有幾天?用「特別休假試算系統」幫你算!


二、有關特別休假未休日數折發工資

1. 雇主因勞工自行離職而未結算未休日數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當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日數均應結算工資。就算勞工自行離職,雇主仍應就未休畢之日數,結算工資給勞工。

延伸閱讀:勞工離職,「特別休假」結算請注意:未休畢特休天數,雇主應折發工資

2. 年度終結未於規定期限內核發未休日數工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規定,未休畢的特休日數,乘以1日工資;而計發發給工資的期限,於年度終結時,應於契約約定之工資給付日或於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給

例如:採曆年制的事業單位,如約定發薪日為次月5日,則年度終結應結算之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應於次年1月5日發給,或於次年1月30日前發給。

延伸閱讀:年終將近、勞動部提醒雇主應遵守4項「特別休假」相關規定,並結算勞工未休畢日數

3. 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金額計算有誤

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所定的基準計算未休日數工資數額,或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造成工資有少給之情事。

延伸閱讀「特休」到底該全部休完,還是換錢才划算?|職場熱議

4. 未休日數工資以發放年終獎金為由拒給

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與事業單位依民俗所發給的年終獎金,分屬不同事項。雇主不得宣稱年終獎金已內含未休日數工資為由拒為給付

延伸閱讀:「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領年終或尾牙獎金嗎?

5. 事先與勞工約定所有特休均「直接折現」

特別休假是提供勞工休憩的機會,未休畢的日數才折發工資,所以雇主不得與勞工事先約定一律拋棄特休排定的權利全數折發工資

延伸閱讀:勞資雙方同意提早將特休換錢、公司提前「買斷」特休合法嗎?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請千萬不要忘記維護您自身的權益唷!


最完整的【各種假別】常見QA總整理,都在《104職場力

▶【特休懶人包】8個常見特休QA
▶【事假懶人包】10個常見事假QA
▶【病假懶人包】13個常見病假QA
▶【生理假懶人包】8個常見生理假QA
▶【喪假懶人包】11個常見喪假QA
▶【公假懶人包】8個常見公假QA

最新HR新知,【人資充電】上都有!

★ 小編精選專欄,趕快追起來! ▶ 點我馬上去

人資的各種疑難雜症,提供「人力資源管理」優質文章、產業新訊、各式人資工具以及時事議題,幫助您有效做好人力管理,歡迎一起了解人資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