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知預告未知通報,罰鍰冤枉?
歸責於雇主理由而經預告終止契約 (指資遣)起,二方勞資關係存有莫名緊張,HR人員最期待勞工離職前不希望有任何意外風暴產生。 距離離職前一小時段,雇主與勞工對對方之細微動作,難免都會過度解讀。 因此,雇主或HR人員處理預告至離職期間,能憑完整程序,步步為營,不節外啟動生枝,乃上上之策。
歸責於雇主理由而經預告終止契約 (指資遣)起,二方勞資關係存有莫名緊張,HR人員最期待勞工離職前不希望有任何意外風暴產生。 距離離職前一小時段,雇主與勞工對對方之細微動作,難免都會過度解讀。 因此,雇主或HR人員處理預告至離職期間,能憑完整程序,步步為營,不節外啟動生枝,乃上上之策。
小李公司有員工餐廳提供員工中午或加班時用餐,但公司並未強制要求員工皆須在公司用餐,因此還是有不少員工於中午或加班時,偶爾想到公司外用餐,有一天中午小李又外出用餐,用餐完畢返回公司的途中,不慎發生車禍,小李要求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提供職業災害補償,公司可否以「公司已有員工餐廳供員工用餐,此屬你私人行為」為由,拒絕小李的要求?
因應全球經濟趨勢發展,企業體形成組織多元化的情況。如果關係企業對有控制或從屬關係公司[2],或者控股公司對子公司[3]的受僱者或所屬工會,有不當勞動行為時,應該以誰為雇主,並將此一雇主當作是裁決申請的相對人? 這時候要判斷的是,直接雇主以外的事業主,是不是裁決制度下的「雇主」,以及是否應該視為直接雇主的不當勞動行為。
當勞方申請人依法申請裁決時,必須判斷「誰應該要為不當勞動行為負責」,也就是判斷條文內規範的「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1]」以及「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2]」到底是誰,才能知道要把誰當作裁決申請的相對人。 實務上,有些情況要判斷出不當勞動行為的行為人並不容易,例如:教師裁決申請的雇主是學校嗎?是否包含地方縣市政府?或者企業體因應全球經濟趨勢發展,形成組織的多元化,例如:A公司持有B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半數以上,並且掌握人事、財務及業務[3],或者控股公司對子公司[4]的受僱者或所屬工會,例如: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旗下台北富邦銀行企業工會,發生不當勞動行為時,是不是可以將關係企業或控股公司當作申請人的雇主來提起裁決?
儘管新冠肺炎新聞鋪天蓋地,加州州長紐森更預告未來八週染疫人數恐達全州 56%,但在加州灣區這裡,擔心染疫的人其實遠比擔心失業的人少,因為遠在染病之前大家已經要面對比肺炎更直接的恐懼-無止境的貧窮。現在美國貧富差距更甚於三零年代大蕭條前夕,接下來是甚麼?吃飽再算吧!
新鮮人勇敢出擊!! 職場由你來定義!! 求職主場 Hi 新鮮...
為對抗新冠疫情帶來的不景氣,雇主紛紛要求勞工共體時艱,放起無薪休假。實施無薪休假(減班休息)時有幾個易犯錯誤,老闆、人資需注意,如違法實施無薪休假會面臨相關罰則。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公共衛生的議題越來越受民眾重視。到底公共衛生在做什麼?其實,公共衛生涵蓋範圍廣,你的一生都跟公衛有關。